每日經濟新聞 2024-02-20 12:28:00
每經編輯 杜宇
未能在規定時間發布財報,恒大地產被交易所事后追責。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111349156654 (圖文無關)
2月19日晚間,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恒大地產”)發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深交所《關于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決定》及上交所《關于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的決定》。
圖片來源:恒大地產公告
公告表示,恒大地產于2015年7月至2019年5月期間公開發行了15恒大03、19恒大02等公司債券。上述債券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據《證券法》《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債券發行人應當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但發行人遲至2023年8月10日才披露前述報告。
另經查明,恒大地產及相關責任人最近12個月內曾因未按時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被本所予以通報批評,但恒大地產未能及時對相關信息披露違規進行整改,并再次發生同類型違規情形,構成《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規定的從重處分情形。
按時披露年度報告是債券發行人的法定信息披露義務。恒大地產未能按時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及年度報告,嚴重影響債券持有人通過定期報告獲取公司重要信息的合理預期。同時,恒大地產最近12個月內因未按時披露定期報告的違規行為被本所實施紀律處分,但其未及時整改并再次出現同類違規行為,違規情節嚴重。
責任人方面,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趙長龍作為發行人主要負責人、日常經營管理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財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錢程作為發行人財務事務及信息披露事務直接責任人,未能勤勉盡責,未能吸取前次違規教訓并積極督促發行人就未能按時披露定期報告行為進行及時整改,導致發行人連續發生同類違規行為,對發行人本次未能按時披露定期報告的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對此,深交所作出的處分決定如下:
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趙長龍、財務負責人兼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錢程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對于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上述違規行為及本所給予的處分,本所將記入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開。
上交所作出處分決定是: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和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趙長龍,時任財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錢程予以公開譴責,對于上述紀律處分,本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并記入誠信檔案。
恒大地產及相關當事人對交易所相關處分結果沒有異議,并對投資者致歉,且表示已經于2023 年8月10日披露 2022 年中期報告和2022年年度報告。
恒大地產表示,將吸取前次違規教訓并積極整改,積極推進定期報告編制及披露工作,切實履行發行人義務。
2月1日,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發布關于涉及重大訴訟及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等重大事項的公告。
公告顯示,截至2023年12月末,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連同其合并范圍內子公司簡稱“發行人”)標的金額3000萬元以上未決訴訟案件數量共計2073件,標的金額總額累計約5025.96億元。
截至2023年12月末,發行人涉及未能清償的到期債務累計約2978.1億元;發行人逾期商票累計約2050.04億元。
截至2023年12月末,發行人通過股權轉讓、土地及在建工程轉讓、信托、代持等方式,已完成過戶的房地產項目共計82個。
截至2023年12月末,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較前次公告所載截至時點新增60條被執行信息,新增被執行金額合計62.73億元。
截至2023年12月末,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作為被執行人被凍結的子公司及參股公司股權較前次公告所載截至時點新增14筆。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恒大地產公告、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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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31N1239384238 (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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