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2-28 16:31:25
◎公司涉嫌連續6年造假,累計虛增營業收入約10億元。同時,公司也涉嫌欺詐發行?!缎姓幜P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顯示,廈門證監局對公司開出了2500余萬元的罰單。
每經記者 趙李南 每經編輯 張海妮
2月27日,*ST紅相(SZ300427,股價4.42元,市值16億元,以下簡稱紅相股份)及相關人員收到廈門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去年5月,紅相股份收到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調查結果顯示,公司涉嫌連續6年造假,累計虛增營業收入約10億元。同時,公司也涉嫌欺詐發行,廈門證監局對公司開出了2500余萬元的罰單。
同時,廈門證監局擬對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實際控制人楊成,給予警告,并處以2288萬元罰款。廈門證監局表示,楊成涉嫌違法情節特別嚴重,擬決定對楊成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不得擔任證券發行人的董監高人員。
2月28日,深交所也對公司下發《關注函》,稱:“本所將對你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啟動紀律處分程序。”
據調查,紅相股份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涉嫌存在虛假記載。
公司涉嫌造假的主體除了本身外,還包括多家子公司——廈門紅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臥龍電氣銀川變壓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川臥龍,2023年12月紅相股份對外轉讓該子公司控股權)、寧夏銀變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鼎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鼎屹)和浙江涵普電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涵普)。
調查結果顯示,紅相股份累計虛增收入約10億元。其中,2017年涉嫌虛增營業收入約1億元,虛增利潤總額約0.6億元;2018年涉嫌虛增營業收入約2.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約1.4億元;2019年涉嫌虛增營業收入約2.3億元,虛增利潤總額約1.4億元;2020年涉嫌虛增營業收入約3億元,虛增利潤總額約0.75億元;2021年涉嫌虛增營業收入約1.1億元,虛減利潤總額325.44萬元;2022年涉嫌虛增營業成本約0.25億元,虛減利潤總額約0.25億元。
同時,公司還存在涉嫌欺詐發行的行為。
2018年,紅相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募資約0.6億元,申報文件涉及的財務數據期間為2014年至2017年。2020年,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資5.85億元,申報文件涉及的財務數據期間為2016年至2019年1—6月。廈門證監局表示,根據前述關于紅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紅相股份發行申請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虛假記載,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
此外,紅相股份2020年披露《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后被深交所審核通過。2021年2月,紅相股份終止該事項并撤回申請。公司本次發行申請,公告的發行文件涉及的財務數據期間為2017年至2020年1—9月。廈門證監局認為,根據前述關于紅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公司公告的發行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虛假記載。
對于紅相股份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涉嫌存在虛假記載等行為,楊成、何東武、吳章坤、廖雪林、李喜嬌、張青、陳水明在紅相股份相應定期報告上簽字確認。
廈門證監局認為紅相股份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楊成全面負責公司管理工作,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同時作為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造假行為;公司時任副總經理、銀川臥龍董事長兼總經理何東武,知悉并組織、參與造假行為,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同時,廈門證監局認為,紅相股份時任監事、物資采購部經理吳章坤,知悉、參與造假行為,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財務總監廖雪林,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未能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物流總監馬露萍,知悉、參與造假行為,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董事會秘書李喜嬌,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未能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董事、合肥星波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張青,應當知悉公司造假行為,未能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紅相股份時任副總經理、浙江涵普董事長陳水明,應當知悉公司造假行為,未能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成都鼎屹總經理呂堅,參與造假行為,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對于紅相股份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不符合發行條件,涉嫌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廈門證監局認為,楊成全面負責公司管理工作,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同時作為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造假行為;吳章坤、廖雪林、馬露萍和李喜嬌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對于紅相股份2020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不符合發行條件、涉嫌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和紅相股份2020年發行文件涉嫌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廈門證監局也有相應的責任人認定。
綜合上述情況,廈門證監局擬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513萬元罰款;對楊成給予警告,并處以2288萬元罰款;對何東武給予警告,并處以365萬元罰款;對吳章坤給予警告,并處以330萬元罰款;對廖雪林、馬露萍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5萬元罰款;對李喜嬌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對張青、陳水明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75萬元罰款;對呂堅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此外,廈門證監局表示,楊成涉嫌違法情節特別嚴重,擬決定對楊成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不得擔任證券發行人的董監高管理人員。何東武違法情節嚴重,擬決定對何東武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不得擔任證券發行人的董監高管理人員。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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