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2-28 17:22:00
每經AI快訊,2024年2月28日,上交所對博天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
當事人:張蕾,博天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時任副董事長、董事、高級副總裁、董事會秘書。
一、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違規情況
根據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2024〕2號)及《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42號)查明的相關事實,博天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博天或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在2017至2019年度,公司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的情形,主要方式包括:一是未及時對已終止的設備銷售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并通過簽署虛假委托付款協議的方式抵消虛增收入引起的往來款項,此類情形涉及合肥清溪項目;二是未及時對已竣工結算的項目進行會計處理,并通過簽署虛假委托付款協議的方式抵消虛增收入引起的往來款項,此類情形涉及兗礦榆林100 萬噸/年煤間接液化示范項目污水處理廠及回用水處理工程總承包項目等EPC項目;三是使用無商業實質的驗工計價憑證確認工程進度,并通過簽署虛假債權債務轉讓協議、委托付款協議的方式,隱瞞虛增收入的情況,此類情形涉及雷州市村級生活污水處理PPP項目等PPP項目。具體影響情況如下:
2017年,*ST博天虛增營業收入34,739.80萬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11.40%;綜合考慮相關減值的影響,虛增利潤11,801.65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70.68%;
2018年,*ST博天虛增營業收入109,847.85萬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25.33%;綜合考慮相關減值的影響,虛增利潤50,144.73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223.80%;
2019年,*ST博天虛減營業收入2,874.52萬元,占當期披
露營業收入的0.99%;綜合考慮相關減值的影響,虛減利潤11,605.96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4.01%;
2020年,綜合考慮相關減值的影響,虛減利潤4,939.16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1.90%;
2021年,綜合考慮相關減值及投資收益調整等因素影響,虛減利潤24,944.26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7.37%。
此外,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對相關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及更正。
二、責任認定和處分決定
(一)責任認定
公司披露的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虛假記載金額大、占比高,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2019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2.5條,《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2.1.1條、第2.1.4條等有關規定。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形,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已對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作出紀律處分決定。
其他責任人方面,根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認定,公司時任副董事長、董事、高級副總裁、董事會秘書張蕾作為時任董事會成員,也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4條、第2.2條、第3.1.4條、第3.1.5條,《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2.1.2條、第4.3.1條、第4.3.5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二)相關責任主體異議理由
規定期限內,張蕾提出:第一,其對環境工程、項目管理、財務不具備專業知識,未實際分管和參與財務、工程項目的相關工作,雖擔任副董事長,但不存在相比其他董事更多的權利和義務。第二,任職期間已按照法律規定,主動勤勉履職,包括提醒督促信息披露、對財務報表處理、資產減值等重大問題進行問詢和要求提供明細等。第三,其不知情且未參與違規行為,對審計報告形成合理信賴。
(三)紀律處分決定
對于上述申辯理由,本所認為,根據行政處罰的認定,公司連續多年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違規事實清楚,性質惡劣。根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認定,張蕾作為虛假記載期間的時任董事會成員,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且張蕾任職時間覆蓋多期定期報告虛假記載期間,其所稱未實際分管、不知情、已履職等理由不能成立,相關紀律處分已對其作出責任區分。
鑒于前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
過,根據《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6.3條,《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3.2.3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0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等有關規定,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公司時任副董事長、董事、高級副總裁、董事會秘書張蕾予以通報批評。
對于上述紀律處分,本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2023年1至6月份,*ST博天的營業收入構成為:城市水環境占比61.92%,能源化工占比37.83%,其他占比0.25%。
*ST博天的總裁、董事長均是趙笠鈞,男,56歲,學歷背景為碩士。
截至發稿,*ST博天市值為10億元。
道達號(daoda1997)“個股趨勢”提醒:
1. *ST博天近30日內北向資金持股量未發生變化;
2. 近30日內無機構對*ST博天進行調研。
每經頭條(nbdtoutiao)——“漸凍癥”孤勇者蔡磊:被凍住的身體,凍不住的靈魂
(記者 王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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