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2-29 17:34:13
每經AI快訊,2月29日,上交所發布關于對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的決定。 根據中國證監會天津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查明的事實及相關公告,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以下違規行為: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未完成股份回購計劃。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林應,時任董事兼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應嵐未勤勉履行職責推進定期報告編制與披露工作,對公司未完成定期報告編制工作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是對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定期報告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此外,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林應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還對公司未完成股份回購計劃負有責任。 上交所決定對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林應,時任董事兼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應嵐予以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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