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15 23:00:54
每經記者 趙李南 每經編輯 張海妮
4月15日,鴻博股份(SZ002229,股價19.92元,市值99億元)公告稱,其近日收到福建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鴻博股份業績預告“大變臉”是其被警示的原因。今年1月,鴻博股份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盈利3740萬元至5610萬元。
今年4月13日,鴻博股份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稱因設備銷售收入原入賬時間未得到審計機構認同,預計2023年凈利潤更正為虧損5000萬元至虧損5800萬元,扣非凈利潤為虧損6500萬元至虧損7500萬元。
福建證監局表示,鴻博股份上述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鴻博股份時任董事長倪輝、財務總監浦威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福建證監局決定對鴻博股份及倪輝、浦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同日,深交所也對鴻博股份發出《關注函》。
深交所表示,你公司業績預告修正公告較原業績預告存在重大差異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涉嫌違反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的相關規定。本所后續將對你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啟動紀律處分程序。本所希望你公司及當事人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收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深刻反思。公司將嚴格按照福建證監局的要求,對警示函中提出的問題認真總結并吸取教訓,在期限內向福建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鴻博股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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