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5-28 19:06:51
每經編輯 孫志成
據央視新聞,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白天輝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白天輝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白天輝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天輝利用擔任華融(香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業務拓展三部負責人、總經理、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資本運營總監、總經理助理、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在項目收購、企業融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08億余元。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白天輝的行為構成受賄罪。白天輝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雖然白天輝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并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均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019年1月,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會董事、總經理白天輝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對白天輝作出逮捕決定。
2020年,電視專題片《國家監察》在披露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的諸多違紀違法細節時,白天輝曾出鏡。白天輝在專題片中說,“他(賴小民)往上升的話肯定需要業績,他不會考慮長期的風險會怎么樣。”白天輝說:“他要去追求短期業績的話,那我們只能去投一些相對高風險的項目,比如說房地產,比如說股票。”
編輯|孫志成 杜波
校對|段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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