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6-07 19:20:19
每經AI快訊,6月7日,上交所就《上海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程序化交易投資者應當從本所行情信息服務機構公示的許可單位獲得行情信息。使用本所增值行情信息服務的程序化交易投資者及為其提供行情信息的許可單位,應當配合執行本所增值行情信息的相關管理要求。申報、撤單的筆數、頻率達到一定標準的程序化交易投資者,使用本所增值行情信息服務的,本所行情信息服務機構可以提高行情信息使用費。具體管理要求和費用標準由本所行情信息服務機構另行規定。許可單位應當加強收費管理,確保行情信息使用費由相應的程序化交易投資者承擔。投資者未按要求支付費用的,許可單位應當停止為其提供行情信息服務。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