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7-09 19:57:51
◎中指研究院認為,此次港澳臺居民及境外人士購房限制放松,有利于激發相關潛在購房者需求入市,加快市場去化。從區域來看,隨著近期深中通道開通,廣肇、廣惠城際鐵路貫通運營等交通基建利好帶動,港澳居民往來珠三角地區便捷程度明顯提升,大灣區各城市間日漸融合發展,港澳居民在內地置業需求也有望持續提高。
每經記者 劉頌輝 每經編輯 陳夢妤
港珠澳大橋和深中通道陸續建成通車,港人北上消費有了新的選擇:買房子。
7月9日上午,廣州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一位工作人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之前,港澳臺居民(在廣州)只能擁有一套房屋,如今只要選擇120平方米以上就不受限購政策限制,可以自行選擇了。”
該工作人員表示,政策從7月5日開始執行,只要滿足條件,就可以購買。
根據最新政策,港澳臺居民和境外人士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可以在廣州限購區購買一套12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在非限購區購買住宅及在限購區購買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不再限制套數。
據前述工作人員介紹,7月5日,廣州出臺政策,對港澳臺和外籍人士購買住宅和非居住用房套數做出了新的調整。
在住宅方面,港澳居民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及華僑提供在廣州市工作學習相關證明,以及購買商品住房用于自住自用的書面承諾,提供材料符合規定的,可以在廣州限購區內購買一套12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在非限購區購買住宅及在限購區購買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時不限制套數。
境外人士(不含港澳臺居民和華僑)提交在廣州工作學習證明以及工作單位的有效營業執照或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并提交由申請人具結購買商品住房用于自用自住的書面承諾。
提交的材料符合規定的,在限購區內可以購買12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一套,在非限購區或在限購區購買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時不限制套數。
在非居住用房方面,境外人士允許購買商服類物業,但購房人需要提供用于自住自用的書面承諾。
此外,境外人士(不含港澳居民)還需要提供在廣州市工作學習的證明以及工作單位的有效營業執照或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港澳居民需要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及華僑需提供在廣州市工作學習相關證明。
此次對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士的限購調整是對之前政策的補充。
據廣州市政府辦公廳2023年9月和今年1月27日發布的《關于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限購區域包含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鐘落潭鎮)和南沙,其余為非限購區。在限購區域購買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納入限購范圍。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在此之前,境外機構需要在境內設立分支、代表機構,境外個人需要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超過1年,才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購買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非自用商品房,必須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中要有房地產投資的營業范圍。
此前的2023年9月,深圳已松綁2007年發布的“限外令”,非住宅類商鋪、商業辦公物業、商務公寓對港澳居民放開,不再限購。
李宇嘉認為,自從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布以后,為了促進要素流動暢通,三地互聯互通,規則和制度融合,廣東省發布“惠港16條”明確放寬港人大灣區置業限制,規定港人在大灣區內地城市購房與當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此次政策調整貫徹了大灣區內居民同等待遇政策,也是為了鼓勵港人北上消費、創業置業,同時貫徹存量去化和盤活的政策導向。”
中指數據顯示,6月,廣州新房成交面積創年內新高,新房成交面積80.9萬平方米,環比上漲37.8%,同比上漲16.1%。
二手住宅方面,廣州網簽宗數達到10456宗,環比增長33.40%,成交宗數也創下自去年4月以來的新高。
中指研究院認為,此次港澳臺居民及境外人士購房限制放松,有利于激發相關潛在購房者需求入市,加快市場去化。從區域來看,隨著近期深中通道開通,廣肇、廣惠城際鐵路貫通運營等交通基建利好帶動,港澳居民往來珠三角地區便捷程度明顯提升,大灣區各城市間日漸融合發展,港澳居民在內地置業需求也有望持續提高。
此次限購放松,有望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廣州工作、投資、生活和學習,加速粵港澳大灣區內部深度融合。
靠近港澳的廣州市南沙區、廣州南站等區域周邊板塊,以及中心城區核心地段新房項目的港澳臺及境外人士成交占比或將有一定提高。不過,由于整體體量不大,對市場成交產生的效果相對有限。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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