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7-29 17:33:01
每經AI快訊,2024年7月29日,上交所發布對ST柯利達(SH 603828,收盤價:1.63元)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
當事人:
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A股證券簡稱:ST柯利達, A股證券代碼:603828;
顧益明,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
魯崇明,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時任總經理;
孫振華,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財務總監;
何利民,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
一、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違規情況
經查明,2024年1月31日,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盈公告,預計公司2023年業績預計實現扭虧為盈,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預計為1,800萬元到2,700萬元,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以下簡稱扣非后凈利潤)預計為180萬元到270萬元。公告同時披露,公司目前不存在可能影響本次業績預告內容準確性的重大不確定因素。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由于相關項目計提專項減值準備、應收賬款以及合同資產單項計提減值準備,經公司與審計機構深入溝通并再次測算,預計公司2023年年度凈利潤約為-12,838.45萬元,扣非后凈利潤約為-15,634.79萬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報顯示,公司2023年實現凈利潤為-12,838.45萬元、扣非后凈利潤為-15,634.79萬元。公司2023年年度實際凈利潤及扣非后凈利潤與預告相比發生盈虧方向的變化,且公司遲至2024年4月29日才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時。
二、責任認定和處分決定
(一)責任認定
公司年度業績是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可能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公司理應根據會計準則對當期業績進行客觀、謹慎的估計,確保預告業績的準確性。公司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時,實際業績出現盈虧變化,嚴重影響了投資者的合理預期。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2.1.1條、第2.1.5條、第5.1.4條、第5.1.5條、第5.1.10條等有關規定等有關規定。
責任人方面,時任董事長顧益明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總經理魯崇明作為公司經營管理主要人員,時任財務總監孫振華作為公司財務事項具體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何利民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項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任期內公司相關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上述人員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1.2條、第4.3.1條、第4.3.5條、第4.4.2條、第5.1.10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二)相關責任主體異議理由
在規定期限內,時任董事會秘書何利民提出異議,公司及其他責任人回復無異議。
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何利民提出:一是事前已及時提醒與督促。其于2023年12月,提醒公司證券部、財務部要及時、準確披露業績預告并做好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工作;2024年1月16日,向公司財務部發送相關規則并于1月30日完成業績預告公告的提交。二是2024年3月初,在年度審計過程中,部分企業財務狀況發生變化,造成增加計提減值準備,其雖然對計提事項及時了解并跟蹤,但只能依賴于財務部門和會計師的專業意見。三是確認計提壞賬的具體事項和金額后,其已及時作出溝通匯報,公司已披露了相關更正公告。
(三)紀律處分決定
對于上述申辯理由,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經審核認為,何利民作為董事會秘書,在業績預告法定披露時間內,其僅采取一般性的履職措施,籠統提示及時準確披露,并未對于可能導致預告業績出現重大差異的相關減值事項予以針對性關注,也未在公告中提示不確定性風險。此外,中介機構的意見不能代替其自身的信息披露義務,相關異議理由不能作為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的合理理由。
鑒于前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3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0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等有關規定,本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
對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顧益明、時任總經理魯崇明、時任財務總監孫振華、時任董事會秘書何利民予以通報批評。
對于上述紀律處分,本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請你公司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對相關違規事項進行整改,結合本決定書指出的違規事項,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規范運作中存在的合規隱患進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切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水平。請你公司在收到本決定書后一個月內,向本所提交經全體董監高人員簽字確認的整改報告。
你公司及董監高人員應當舉一反三,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公司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規范運作,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董監高人員應當履行忠實、勤勉義務,促使公司規范運作,并保證公司按規則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2023年1至12月份,ST柯利達的營業收入構成為:裝飾裝修占比99.56%。
截至發稿,ST柯利達市值為10億元。
道達號(daoda1997)“個股趨勢”提醒:
1. 近30日內無機構對ST柯利達進行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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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王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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