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0-18 18:02:52
每經AI快訊,10月18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對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發現公司存在部分項目質控對項目風險、盡調底稿把關不嚴,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部分項目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未完整披露內控關注問題,上述情況違反了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公司應加強對投資銀行業務的內控管理,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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