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2-20 16:10:11
每經AI快訊,12月20日,北京證監局發布關于對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王錚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公司作為公司債券發行人,未在2023年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亦未在2024年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披露2024年中期報告,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2號)第四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的相關規定。王錚作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對上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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