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 id="apcyb"></cite>
  1. <dfn id="apcyb"><rp id="apcyb"></rp></dfn>

  2. <cite id="apcyb"><noscript id="apcyb"><address id="apcyb"></address></noscript></cite>

    <tt id="apcyb"></tt>
    每日經濟新聞
    今日報紙

    每經網首頁 > 今日報紙 > 正文

    8家上市公司現環境風險 冀中能源、海螺水泥控股企業被罰

    每日經濟新聞 2024-12-22 22:01:46

    每經記者 劉志遠    每經編輯 楊夏    

    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冀中能源(SZ000937,股價6.34元,市值224.03億元)控股公司被罰83.76萬元;而因為同樣的理由,海螺水泥(SH600585,股價24.13元,市值1279億元)控股公司也收到了65.688萬元罰單……

    2024年12月第三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周報第184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個省區市、337個地級市政府發布的環境質量、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數據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信息數據,發布“A股綠色周報”,旨在借助環境數據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信息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12月第三周收集到的數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8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一周綠鑒:冀中能源間接控股公司擅自改變林地用途被罰

    在企業管理能力、財務狀況、行業競爭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本期數據顯示,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信息共關聯到8家上市公司。其中,7家屬于國資控制的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8家上市公司背后有106.93萬戶的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成為在本期突出的環境違法行為。

    信用中國收錄文號為“東林草罰決字[2024]第042號”的處罰書顯示,冀中能源間接控股的鄂爾多斯市嘉東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東煤業),在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銅川鎮神山村范家塔社和潮腦梁村火盤社境內實施的煤場及辦公生活區建設項目,其中煤場于2011年8月份動工,辦公生活區于2021年8月份動工,存在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嘉東煤業被鄂爾多斯市林業和草原局東勝區分局責令限期恢復原狀,并罰款83.76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11月27日。

    12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冀中能源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12月19日,記者多次撥打冀中能源的公開電話,暫無人接聽。隨后,記者撥打嘉東煤業公開電話,接線人員表示,其對處罰的情況暫不了解。截至發稿時,記者未獲更多回復。

    本期數據還顯示,海螺水泥控股公司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英德水泥)也因為擅自改變林地用途被罰。

    信用中國收錄文號為“英城執罰字[2024]59號”的處罰書顯示,經鑒定,英德水泥在英城街道轄區的礦山分廠內未取得林地審批手續使用林地共計6個地塊,合計占用林地面積為32926平方米(折合49.39畝),其中:一、30533平方米(折合45.8畝)現狀已不具備林業種植條件;二、747平方米(折合1.12畝)現狀通過覆土措施可以恢復林業種植條件;三、未破壞(懸空建設輸送帶)面積1647平方米(折合2.47畝)。市林業局出具回復,上述地塊屬于林地且未辦理林地使用手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英德水泥被英德市人民政府英城街道辦事處責令限期六個月內恢復占用林地面積為32926平方米(折合49.39畝)地塊的林地原狀,并罰款65.688萬元。

    12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海螺水泥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欲了解更多信息。12月19日,記者多次致電海螺水泥,均暫無人接聽。截至發稿時,記者未獲得公司方面的反饋信息。

    環保處罰:華新水泥控股公司超標排放污染物被罰

    本期,華新水泥(SH600801,股價12.19元,市值253.43億元)控股公司重慶華新參天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華新)因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被重慶市永川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罰款10萬元。

    重慶永川區生態環境局官網發布文號為“永環執罰[2024]35號”的處罰書顯示,2024年8月15日至8月16日,重慶市永川區生態環境監測站對重慶華新進行了執法監測,2024年9月6日出具的《監測報告》(永環(監)字[2024]第ZF007號)顯示,按照《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0/656-2023)標準限值規定,重慶華新2024年8月15日窯尾排氣筒A-A排放顆粒物濃度超標1.8倍。重慶華新構成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被重慶市永川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罰款10萬元。

    12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華新水泥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12月19日至20日,記者多次撥打華新水泥公開電話,均暫無人接聽。截至發稿,記者未獲得回應。

    除 此 之 外 ,江 西 長 運(SH600561,股價6.23元,市值17.72億元)控股公司新余長運車輛檢測有限公司因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被新余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0.75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720元。

    近年來,隨著ESG(環境、社會及管理)投資理念逐步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因此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數據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項目數據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信息數據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水平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確立“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信息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完善公眾參與程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認的原則。

    (實習生范備齊、簡瑀謙對本文亦有貢獻)

    如對本項目環境數據存在疑問,或需要就榜單涉及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反饋,請聯系蔚藍地圖。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水泥 冀中能源 煤炭開采 河北省 煤炭概念 煤化工概念 高股息精選 海螺水泥 安徽省 水泥概念 同花順中特估100 證金持股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

    国产日本精品在线观看_欧美日韩综合精品一区二区三区_97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四区_国产中文字幕六九九九
    <cite id="apcyb"></cite>
    1. <dfn id="apcyb"><rp id="apcyb"></rp></dfn>

    2. <cite id="apcyb"><noscript id="apcyb"><address id="apcyb"></address></noscript></cite>

      <tt id="apcyb"></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