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2-23 21:59:05
每經記者 趙李南 每經編輯 梁梟
12月23日晚間,納川股份(SZ300198,股價2.37元,市值24.45億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長泰縣納川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泰納川)于近日收到漳州市長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長泰納川建設的長泰縣主要鄉鎮場區污水管網等設施建設工程(三期)在未經許可情況下擅自施工建設。
漳州市長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認為,長泰納川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漳州市長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稱,上述工程已處于施工后期且屬于大型工程,漳州市長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長泰納川處以工程合同價款2%,即197萬元的罰款。同時,漳州市長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直接責任人王維處以19.7萬元的罰款。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長泰納川仍保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權利,同時,公司將引以為戒,持續督導子公司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納川股份表示。
同日,納川股份還發布了公司及子公司欠付利息、銀行貸款逾期的公告。
納川股份表示,受公司所投資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項目、BT(建設—移交,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基礎非經營性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項目應收賬款長期拖欠、市場競爭加劇等多重影響,公司資金流極為緊張,致使公司及個別子公司12月應付的部分銀行PPP項目貸款、流動貸款利息未能如期償還,導致銀行利息欠付及貸款逾期。
截至公告披露日,納川股份及其子公司逾期銀行債務金額累計約1.7億元,占納川股份2023年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的22.45%。
“公司正積極與銀行、金融機構等相關方溝通,通過貸款展期、調整還款計劃等方式,逐步化解債務逾期問題。”納川股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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