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民幣結算試點方案上報國務院
2009-03-20 02:18:00
每經實習生 曾春 每經記者 郭曉軍 發自北京
《每日經濟新聞》昨日從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相關負責人(以下簡稱“昆明中支”)處獲悉,昆明中支已將一份就云南省與東盟國家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事宜的實施方案上報國務院。昆明中支和云南省商務廳的相關負責人還透露,云南方面建議,應實施一般貿易人民幣結算退稅政策。
作為人民幣走向完全自由兌換和逐步國際化的重要步驟和內容,人民幣貿易結算試點令人關注。在大家都把目光投向沿海地區時,云南已加快了試點步伐。
事實上,云南已經有4年的邊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經驗,而且是以邊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退稅政策起步的。2004年云南開始施行邊境小額貿易出口貨物以人民幣結算辦理退稅政策。2008年,全省共為156戶邊貿企業辦理邊境小額貿易出口以人民幣結算退稅3.3億元,占全省退稅總額的21%。
由于多項政策的共同推動,促使云南邊貿人民幣結算得到長足發展,昆明中支昨天向《每日經濟新聞》提供的報告顯示,在人民幣成為邊貿結算的首選貨幣之后,云南邊貿人民幣結算連續3年所占比重保持在90%之上。
昆明中支相關負責人昨天告訴《每日經濟新聞》,國務院部署云南與東盟貨物貿易進行人民幣結算試點后,云南的人民幣結算范圍將從邊境貿易擴大到一般貿易,地域范圍由8個邊境州市擴大到全省轄區,由之前的對緬、老、越、泰4國擴大到對東盟10國。
云南省商務廳副廳長王建偉建議,人民幣還不是國際自由兌換貨幣,建議中國人民銀行盡快與境外相關銀行簽訂貨幣互換協議。對于明確退稅率后的核銷問題,國稅、外管、海關等部門應出臺一系列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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