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天屠龍記”被指侵權 律師:警惕商標注冊搭便車
2010-07-23 01:35:11
每經記者 曹晟源 實習生 陳時俊發自上海
中國的商標注冊正進入一個微妙的階段。
不出意外,今年9月,諸如 “牛頓”、“梅艷芳菲”、“販冰冰”這些耳熟能詳的名人或名人諧音商標將在北京舉行的 “2010北京知名商標專場拍賣會”上被拍賣。此外,以“同里”、“喀納斯”為代表的多個知名景點和著名文學作品也難以幸免,紛紛被個人或個體企業搶注成了商標。
無獨有偶,日前廣西市民覃有福致電《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華誼兄弟最新翻拍,且正在多家衛視熱播中的金庸名著《倚天屠龍記》涉嫌侵犯了其注冊的“倚天屠龍記”商標,表示如果華誼兄弟方面不給予令他滿意的回音,將會有訴諸法律的可能。
著作權還是商標權?
關于金庸著作名的商標之爭頗為新鮮。覃有福出具的 《商標注冊證》顯示,其注冊的“倚天屠龍記”屬于核定服務項目中的第41類,內容涉及“書籍出版;廣播和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彩票等十項”,于2009年7月14日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批準生效。
“我注冊這個商標是用于我經營的體育彩票,這和我之前注冊的‘印象麗江’是一樣的用途。當然我也承認,由于是金庸作品名可能會帶來的額外收入也在我腦中閃過”,覃有福坦言,“現在各大衛視都在熱播這部電視劇,我希望華誼方面能夠給我口頭道歉和一些適當的經濟補償,并且盡快停播電視劇?!?br/>
覃有??谥械挠耙晞∩嫦忧址干虡藱?,會不會是上市公司華誼兄弟的一次“法律盲點”?
“我認為這所謂的侵權并不成立”,同濟大學知識產權專業講師陳東華對此明確表示,“在我看來,這是一種常見的‘搭便車’行為。《倚天屠龍記》作為著作,已是一本非常知名的作品了,但在商標領域沒有注冊過,所以覃有福先生可以注冊。但《倚天屠龍記》作為金庸的小說而言是個實體的作品,金庸先生享有和授權華誼兄弟的是著作權;覃有福注冊的這個商標享有的則是商標權,二者內涵是完全不一樣的。”
陳東華認為,新版電視劇中的“倚天屠龍記”五個字屬于作品名稱,是金庸著作權的一部分。華誼兄弟從金庸處得到這部分著作權的授權后,就有權進行拍攝。即便是出現與商標同樣字體的“倚天屠龍記”字樣,由于不是商標,也不會存在任何商標權的侵犯。
華誼兄弟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拍攝這部電視劇已得到了金庸先生的授權,目前已交付公司法務部處理。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發布進一步的消息。
商標保護意識仍然淡漠
目前,對于名家的知名作品、旅游景點等蘊含著巨大無形資產的名稱,大多缺乏保護意識,后者中有商標知識產權注冊保護的比例只有10%,直接導致了被搶注的案例層出不窮。根據相關統計,僅浙江一地,現在掛“浙大”和“浙江大學”名頭的企業就已經超過200家,而其中很大一部分并不是浙江大學的控股或參股企業。在北京,掛“清華”名字的企業就有2萬多家。
業內人士表示,事實上,大多數文化產業企業對著作權非常重視,但往往忽略了商標注冊。這可能給自己將來的文化產業延伸設置了障礙。在動漫卡通“藍貓”系列走紅之后,三辰卡通企業集團與河北唐山藍貓飲品集團之間針對“藍貓”的商標糾紛便是典型案例。
在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游云庭看來,正是因為這種商標保護意識的落后,客觀上也促使社會上出現了一批專事“搶注”的人群。
“不得不承認,社會的有些人就是比較喜歡投機取巧,希望通過這個行為來獲取比較高額的利益。我覺得如果打起官司,覃有福的贏面不大。如果這種類似的行為得到了法律的縱容的話,那這就是主張不勞而獲和投機取巧了,在正當競爭方面也存在問題。”游云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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