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豐慧:美國實施最嚴金融監管法案的啟示
2010-07-23 01:36:04
余豐慧
美國總統奧巴馬21日簽署金融監管改革法案,使之成為法律,標志著華爾街正式掀開新金融時代序幕。
這部美國有史以來最大規模、最為嚴厲的金融改革法案,將重新塑造華爾街的“根本”。新法案將嚴格監管華爾街銀行進入高風險的衍生品市場,限制銀行投身對沖基金以及其他投機性交易,對提供信用卡、住房抵押貸款等關系百姓民生的金融機構更加嚴格監管,保護消費者金融權益。雖然這部法律仍有爭議,特別是華爾街金融大鱷們已經表示不會就此罷休,準備把這次金融改革的成本轉嫁到民眾身上,以此向政府施壓。但是,這部法案的出臺,仍然給世界各國以許多啟發。
立法宗旨和目的值得借鑒。奧巴馬總統在簽字儀式上的講話,直言該法案的目的:這項改革代表著給消費者歷史上最有力的金融保護。法案將在金融系統中保護消費者,而不是大銀行,不是投資機構。消費者在與金融機構的博弈中處于弱勢,利益受損屢見不鮮,政府通過國家機器站在消費者一邊,與財大氣粗的金融機構爭斗,堅決保護消費者利益,這對中國來說,是有所啟示的。
法案的這幾點值得我們關注。比如,成立專門機構,配備專門人員,有權認定哪些金融機構可能對市場產生系統性沖擊,從而在資本金和流動性方面對這些機構提出更加嚴格的監管要求,防止金融機構冒險行為導致系統性風險發生;設立新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對提供信用卡、抵押貸款和其他貸款等消費者金融產品及服務的金融機構實施監管,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利益;美聯儲將對企業高管薪酬進行監督,一旦發現薪酬制度導致企業過度追求高風險業務等,美聯儲有權加以干預和阻止。而從目前來看,在我們國家,金融機構高管高薪不但沒有收斂,反而有擴大之勢,這背后,是否也隱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呢?
當然,一部法律不可能包羅萬象,也不是萬能的,但是,美國金融機構針對法律漏洞展開創新,美國政府發現金融機構鉆法律空子后,又通過立法進行監管,美國采取的這種創新-監管-再創新-再監管的模式,使得金融機構活力越來越大,創新水平越來越高,同時使得監管法律越來越完善,不值得我們學習嗎?
筆者相信,美國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的實施,必將給世界金融業帶來長遠的影響。我們應該從中借鑒一些有益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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