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豐慧:推房產稅為抑房價還是提供穩定稅種
2010-08-26 03:13:01
余豐慧
從近年的實際情況來看,中國財政收入增速遠遠大于GDP增速,而目前財政收入主要來源正是稅收。在社會收入總量固定的情況下,國家通過稅收手段集中的財富多了、企業分配的“蛋糕”多了,百姓分到的“蛋糕”自然就會減少。按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大幅度增加居民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讓普通百姓吃到更多“蛋糕”應該是改革目的和方向。因此,在稅收上對民眾實行減稅讓利政策應是大勢所趨,中國稅收稅種在現階段總體上應呈遞減趨勢,這樣才能適度降低國家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增加居民在國民收入中的份額。
從今年4月中旬新國十條要求盡快制定出臺調節房地產交易、保有環節稅收后,關于房地產稅推出問題就一直爭論不斷。有贊成的聲音,也有反對的聲音,反對聲音中還包括一些普通百姓。筆者分析這些普通民眾發出的反對聲音,許多都是擔心地方政府把現階段推出房產稅的目的給曲解了,結果使得房產稅成為加重普通百姓負擔的新稅種。筆者認為,十分有必要厘清現階段推出房產稅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接下來才能明白怎樣做?
民眾最為擔心的是,地方政府把推出房產稅作為其收入的又一個重要來源,在這種利益的驅使下,可能會擴大房產稅的征收范圍,使得普通百姓也成為房產稅的征收對象,從而大大加重其負擔。實踐證明這種擔心不無道理——徐林司長24日確實表態說,“這個稅種我們一直在進行研究,它的開征也可以為地方政府帶來一個穩定的主體稅種?!?br/>
目前我國稅收制度存在的一個問題是,國稅稅種遠遠多于地方稅種。從上世紀90年代稅改以來,中央集中了大部分稅收,中央財政收入遠遠大于地方財政收入。這造成地方由于地稅稅種較少,財政收入不足,不能滿足地方自行發展的需要。為此,地方政府就在收費上絞盡腦汁,把增收的目標瞄準到土地出讓金,每年將近4萬億的土地出讓金收入一定程度上也是地方政府的無奈選擇。這次稅收調整主要是增加地方稅種,其中房產稅就是其中一項。那么,如果地方政府可以名正言順地收稅,并把房產稅當成新的收入來源,這自然會讓民眾感到擔心。
在此必須厘清推出房產稅的目的。推出房產稅起因和爭論都源自高房價,并試圖以此作為房地產調控的有力手段。因此,現階段推出房產稅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通過增加住房交易和持有環節的成本,達到抑制住房投機性投資、平抑離譜高房價的目的。換句話說,房產稅瞄準的是住房投機性投資者,瞄準的是高房價,其他目的都是在此基礎上派生的。這就要求在征收房產稅時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把所有住房都作為征收對象。很多人士認為,應當寬泛一點要求,對一個家庭一套基本住房和一套改善型住房免征房產稅,而從第三套住房開始征收房產稅。此外在實施的地區上,也應先行在住房價格畸高、投機投資猖獗的城市實施,比如一線城市的北京、上海、深圳等。
因此,現階段中國開征房產稅的目的主要是利用稅收手段抑制住房投機性投資炒作,平抑畸高房價,消除房地產泡沫,而不是主要為了增加地方政府的稅收。這個目的必須予以厘清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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