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6 01:34:24
近年來,券商保薦工作暴露出越來越多的問題,也廣遭市場的詬病。新股“三高”發行的背后,有保薦人不遺余力地吹捧;新股包裝粉飾上市,保薦人“功不可沒”;新股業績出現大面積“變臉”現象,保薦人難辭其咎;重發行輕上市、只薦不保已經成為保薦行業的“潛規則”;保薦機構與發行人穿一條褲子,只維護發行人與自身利益早已不是什么新聞。
券商保薦工作成為千夫所指,顯然與其沒有做到 “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密切相關。只把自己與發行人利益置于首位,而漠視投資者與整個市場利益的保薦人,無論如何也不能認為是合格的,當然也不可能獲得市場尊重。
此次證監會對6位保薦代表人亮黃牌,不僅是及時的,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對于這些未能勤勉盡責的保薦代表人,鑒于其保薦項目所造成的巨大負面效應,僅僅只是亮亮黃牌,顯然就太“溫柔”了,而且“溫柔”得讓人看不懂。
以有“史上發行最貴新股”之稱的海普瑞為例。海普瑞當初能夠以148元的“天價”發行,國內相關企業獲得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的“唯一認證”是最大的賣點。但事實卻是,所謂的“唯一”,只不過是“之一”而已,根本沒有保薦人與發行人吹噓的那么玄乎。但正是有了當時的“唯一認證”,海普瑞超高價發行變成了現實。
高價發行的海普瑞,并沒有為投資者帶來高收益,反而是深受其害。其股價經過短暫的表演之后,便開始踏上價值回歸之路。按照復權價計算,相比于發行價格,海普瑞最大破發幅度超過50%。而且,當初保薦機構鼓吹的高科技企業只不過是原料藥的生產企業,高成長性神話也被上市公司1~6月份凈利潤預減30%~50%的公告擊得粉碎。
但海普瑞的超高價發行,使發行人“多收”了50億元,這不僅造成市場資源的極大浪費,也導致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功能遭到嚴重扭曲。更需要指出的是,因為高超募,保薦機構獲得了更多的承銷費用,保薦代表人亦可從中分享更多的紅利。試問,如此事實面前,只對保薦代表人亮黃牌,會產生威懾力嗎?
在目前的新股發行利益鏈條中,呈現出明顯的利益割裂態勢。發行人與保薦人的利益有了保障,但投資者與整個市場的利益卻被發行人與保薦人拋到腦后。前后者之間利益沒有掛上鉤,導致了保薦工作產生諸多的弊端,也才會產生像海普瑞這樣的“經典”一幕。
規避上述弊端,除了對違規保薦代表人加重處罰之外,保薦人同樣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更要將保薦人的利益與市場的整體利益“捆綁”在一起。如保薦代表人未能勤勉盡責的,或新股業績快速“變臉”的,規定將保薦機構獲得的承銷費用的一定比例(如20%)或者全部上繳當成投資者保護基金;對于有嚴重違規行為的,除了沒收承銷費用并加倍罰款外,還應將保薦代表人與保薦人逐出市場。如此一來,保薦代表人與保薦人都受到了處罰,投資者保護基金也得到充實,并且真正能夠起到“警示”的作用,“一箭三雕”,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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