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5 01:14:18
每經編輯 其中局級干部3人
盛翔
審計署6月1日發布了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電信等15戶中央企業2010年度財務收支等審計結果。從結果看,這些央企存在著重大投資失誤、違規招投標、少繳稅款、少計利潤、亂發福利、違規用地等問題,其中工行違規放貸超百億,武鋼違規發福利3000多萬,中國電科花3.81億為職工買房等。
瀏覽上述央企審計報告,一個最典型的特征是少計利潤非常普遍,其中中石油、中石化更是分別少計13.1億元和14.4億元。這充分說明很多央企依然“不差錢”,以至于少計利潤動輒上億元。為何這么多的央企會少計利潤?只是單純的會計核算問題,還是另有所圖?事實上,央企少計利潤幾乎已成審計報告中的“慣例”。如果不是被審計發現,少計的利潤會流向何處,實在值得懷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上繳國家的紅利必然會因此減少。
當然,也有多計利潤的,主要集中在一些周期性很強的過剩產業,比如鋼鐵。多計利潤,一方面可能有國企官員們的政績需要,而一份比較漂亮的財務報表,對于上市公司而言,重要性更加自不待言。事實上,這已經是很嚴重的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為,理當受到嚴厲追究;更何況,多計利潤的方式之一,竟然是偷逃國家稅款,比如寶鋼下屬6家單位就“少繳企業所得稅、國家重大水利建設基金、排污費、房產稅、營業稅金及附加等8289.19萬元,導致多計利潤5740.31萬元”。
去年央企審計報告,滿紙盡是濫發薪酬福利、奢侈職務消費、未按規定扣繳個稅之類,至今依然記憶猶新。總的來說,同樣的問題,年年審依然年年有。而相關企業所需回應的,永遠只是“正在整改或已完成整改”。今年,審計發現的問題更是“已有接近97%完成了整改”。問題是,為何今年全部整改完畢明年又犯呢?而且,有些涉嫌違法犯罪的是否能夠整改了事?比如,中石化有31個建設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招標,中石油也有20.25億元的項目如此;整改的辦法是修訂相關內部規定。明眼人都知道,既然是“未按規定進行招標”,說明缺的根本不是“規定”。
說實話,央企之所以很多問題年年審年年犯,最重要的就是因為他們擁有先斬后奏的“政策性特權”。比如,兩桶油很多項目未經核準或批復就開工,整改的辦法是報批;中石油5558萬平方米用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56座加油加氣站經營證照不齊全,整改的辦法也是補辦。既然所謂整改只是事后輕松補辦證件,還干嗎非得冒著不被批準的風險去事先辦證呢?其實很多人都懂這樣的道理:事后原諒比事前許可要簡單得多。
眾所周知,審計除了要發現問題,還得力爭解決問題,如何整改、如何問責應該是重點之一。可是在審計結果公告里,這些都是一筆帶過。我們只知道,97%完成了整改,87名責任人被處理(其中局級干部3人),可哪些可以整改哪些屬于犯罪,誰因為什么事情被處理了,又是如何被處理的,全是一筆糊涂賬。只公布一個總人數的問責方式,顯然難以起到任何震懾效果。被問責官員悄悄復出已然不是新聞,更何況公眾對其一無所知的處理呢?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