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0 01:01:21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原金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原金 發自北京
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的各項政策已經出臺完畢,進一步細化落實工作也在推進中。昨日 (8月9日),發改委網站發布了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就《關于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該負責人稱,發改委在繼續簡化境外投資審批核準手續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發改委相關負責人重點就民營企業對外投資的項目核準和審批核準等內容做出解答。上述負責人表示,從去年2月開始,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以下的資源開發類、1億美元以下的非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項目的核準權限,已由國家發改委下放至省級發展改革部門,中央企業實施的上述境外投資項目由企業自主決策并報國家發改委備案,這就是為了“簡化審核程序,進一步推進境外投資便利化”。
為了切實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發改委還將對地方企業實施的中方投資額3000萬美元以下的資源開發類、1000萬美元以下的非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項目,實行表格制核準管理,不再要求企業提供項目申請報告。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上述試點方案近期就會出臺。
發改委負責人表示,我國民營企業在涉及境外投資項目時,在資金、技術、管理、國際化運營和防范風險能力等方面,與境外投資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為此,下一步將要根據“走出去”戰略的總體要求,按照市場導向和自主決策原則,切實做好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境外投資工作,積極推進形成我國民間資本參與國際合作競爭的新優勢。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