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2-08-14 08:54:59
昆明千諾酒店涉嫌巨資詐騙的真相姍姍來遲,但突然驚醒的數百名投資人發現: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
監管被指存疏漏
“‘春城陽光二期’兩次開盤,雖談不上家喻戶曉,但也夠大張旗鼓的。宣傳售樓一年的時間,沒有任何部門過問豪慶公司的行為,更不要說進行過監管。”業主提供的一封《關于請求昆明市政府加強案情監管的請求》的信件(以下簡稱“信件”)中提到。
另一封關于昆明市公安局回復業主的信函談到,昆明豪慶商貿有限公司未辦理過房地產開發資質,不是房地產開發公司,不能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這個項目是對原酒店進行改造,未辦理過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對外銷售是違規的。
“根據無效合同的處理原則,應當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相關房地產權管理機關可以對違法銷售房予以查處。”顏宇丹律師認為,政府對一手商品房的監管要嚴格一些,而對二手房難以監管,購房者也有引起注意的義務。
此外,作為公證方的昆明市真元公證處也備受質疑。昆明市真元公證處一林姓副主任表示,盤龍分局經偵隊仍在偵查刑事案情,根據最后案情結果,他們將承擔應承擔的責任,目前不便于明確表態。
在業內人士看來,國內頻現的產權酒店投資風波,一方面說明投資者對這一模式需要加強風險意識,另一方面,監管空白也急需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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