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2-11-01 08:54:05
來源: 新京報
發改委昨日發布全新的《天然氣利用政策》,將天然氣用戶分為優先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提出優先保證民用燃氣,天然氣化工和部分天然氣發電項目被列為禁止類。
《政策》提出繼續完善天然氣價格機制,建立并完善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鼓勵在季節用量差異大的地區研究推行天然氣季節差價政策。
鼓勵地方扶持加氣站
早在2007年發改委曾發布《天然氣利用政策》,此前也對天然氣用戶基本分為優先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四類。
過去5年,中國天然氣消費量大增,進口天然氣量也大增。
新《政策》對天然氣用戶類別劃分也更細。其中城鎮(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熱水等用氣、公共服務設施外,天然氣汽車、燃氣空調等都列入優先供應類用戶。
新《政策》還鼓勵地方各級政府在規劃、用地、融資、收費等方面出臺扶持政策,鼓勵天然氣利用項目有關技術和裝備自主化,鼓勵和支持汽車、船舶天然氣加注設施和設備的建設。
但耗費大量天然氣的天然氣化工項目和部分發電項目則仍被定為禁止類。
中石油規劃總院天然氣專家表示,天然氣是優質的清潔能源,新《政策》更突出強調了節約高效使用天然氣。
建立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
在天然氣價格機制建設上,新《政策》提出加快理順天然氣價格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建立并完善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此外,鼓勵天然氣用氣量季節差異較大的地區,研究推行天然氣季節差價和可中斷氣價等差別性氣價政策。
所謂差別氣價政策類似于峰谷電價,在用氣高峰時提高氣價,利用價格杠桿調節資源分配。此外為保證民用燃氣的使用,也可在用氣高峰增加工業用戶的用氣價格。
今年初北京市曾表示,將在2015年前完善天然氣價格形成和管理機制,研究推行季節差價政策。
據悉,常州等城市去年已實行了季節性差價措施,常州對非居民用天然氣中的工、商企業用氣加收季節性差價0.30元/立方米,其他天然氣用戶價格不變。(記者鐘晶晶)
■ 分析
價格聯動機制恐致多地漲價
關于理順天然氣價格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建立并完善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中石油規劃總院天然氣專家表示,目前按照“市場凈回值法”即由供需決定價格的新機制已在廣東、廣西施行,未來在全國推行也是計劃之中,但何時推行還要看政府決策。
分析認為,由于目前國內進口天然氣使用量越來越多,到今年底從中亞進口的天然氣將超過400億方,企業目前進口天然氣虧損嚴重,因此新機制執行后,不少地方的天然氣價格可能會上漲。(鐘晶晶)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