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2 00:59:55
每經記者 陳都 戴高城發自河南鄭州、項城
早在2010年4月25日,證監會就曾因 “非正式調查發現公司存在涉嫌虛增會計利潤、重大訴訟事項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等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的行為”,對蓮花味精進行了立案調查。
從《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的長城資產起訴其他幾大股東的訴訟書來看,蓮花味精作為上市公司,涉嫌多處信息披露不實。而蓮花味精代理律師表示,“因為雙方交易執行的是國家發改委的文件,披露的也是這個文件,所以這方面不存在虛假披露的問題”。
被指多項信息未披露
上述起訴書中稱,2009年11月20日,河南省農業綜合開發公司(以下簡稱河南農開)以1.58億元的價格受讓鄭州市商業銀行對蓮花集團的2.7億元債權(涉及蓮花味精5400萬股股權),該受讓行為屬于重大事件,但無論是蓮花味精,或是受讓方河南農開均未對該行為進行公告披露。
2009年11月26日,蓮花味精發布 《關于股東股權拍賣的公告》稱,因蓮花集團與鄭州市商業銀行的債務糾紛,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河南隆源拍賣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7日上午公開拍賣蓮花集團持有的本公司5400萬股限售流通股,股權拍賣事項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無影響。
然而在12月10日,蓮花味精披露的股東權益變更報告顯示,原第三大股東河南農開早在20天前就已經與鄭州市商業銀行簽訂《債權轉讓合同》,獲得了蓮花集團持有的蓮花味精5400萬股權。
對此,蓮花味精認為,“這只是二股東購買銀行債權,并非購買股權,不具備披露義務”。
類似的指控還有蓮花進出口公司95%股權轉讓等,欒律師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蓮花集團原來是蓮花味精大股東,在管理和操作中的確有很多違規的地方,這都與蓮花味精沒有關系。”
2010年4月25日,證監會就曾因“非正式調查發現公司存在涉嫌虛增會計利潤、重大訴訟事項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等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的行為”,對蓮花味精立案調查。雖然調查結果一直未公開發布,蓮花味精5個月后發布的一條公告卻顯示,因政府補貼資金未能實際到位、債務轉讓協議未能最終實際履行等原因,公司2007年和2008年的利潤總額實際為-1.75億元和-3.12億元,連續兩年虧損。而此前,公司披露的數據卻分別為盈利3937萬元和1085萬元?!睹咳战洕侣劇酚浾咴诤幽鲜∽C監局了解到,針對蓮花味精的調查仍在進行,一位黃姓主任表示,“目前沒有公布結果,仍需等待證監會的公告。”
對于記者提出的多項未更正或未公開的信息,蓮花味精一位現任高管表示,事情多發生在幾年前,“當時的公司領導有的調離了,有的退休了,我們掌握的信息非常有限”。
三大公告信披存疑
記者在查閱訴訟資料后發現,信息披露不實的指控關鍵在于幾大股東“戰爭”的輸贏。
長城資產將信息披露不實的指控圍繞在這份《三方協議書》上,如果按照“秘密”協議書的約定,至少涉及三條虛假公告:
其一,2006年6月1日,蓮花味精發布的《股權變動報告書》,蓮花集團披露收取天安科技1.8億元現金,并承諾除《股權轉讓協議》外,不存在附加特殊條件。如此,可能存在隱瞞《三方協議書》。
其二,當天,蓮花味精發布的另一份《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中,天安科技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公司支付蓮花集團1.8億元現金,以獲取蓮花集團7826萬股股權。天安科技并未支付現金,并對承接債務一事未予披露。
其三,當天,蓮花味精董事會發布《關于股權轉讓的公告》,進一步承諾不存在其他協議及安排,而按照《三方協議書》的其中條款,蓮花味精為天安科技的債務提供了擔保。
欒律師表示,“因為雙方交易執行的是國家發改委的文件,披露的也是這個文件,所以這方面不存在虛假披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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