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0 01:00:00
每經編輯 每經實習記者 黃琳涵 發自上海
每經實習記者 黃琳涵 發自上海
今年元旦后,“闖黃燈扣6分”的規定引發輿論熱議,甚至被不少網友形象地比喻為“禁黃令”。隨后,公安部交管局下發通知稱,目前闖黃燈的行為以教育警示為主,暫不予以處罰。
盡管暫緩了對于 “闖黃燈”處罰,但是業界關于此問題的討論此起彼伏。有分析人士認為,此次“禁黃令”是對公民交通意識薄弱的一次警示,“目前暫不懲罰并不意味法規的初衷有誤,只是執行條件尚未成熟,因此,需要給予公民和管理者一段調整時間?!?/p>
長期以來,人們漠視交通信號燈的現象普遍存在。黃燈通行成為行駛潛規則,闖紅燈現象也屢屢發生。《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白皮書》的數據顯示,違反交通信號行駛死亡人數為1203人,占事故死亡人數的1.84%;受傷人數為6458人,占比為2.54%。
汽車評論員凌然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現階段對闖黃燈行為暫不處罰是交管局慎重考慮后的結果,但這并不意味‘規則’會因此取消或改變。因為新交規并不完善,所以在執行過程中出現漏洞?!?/p>
汽車行業分析師張志勇則認為,“禁黃令”并非新規定,只是因為此前規定并未嚴格執行,大部分司機在從眾心態作用下,讓黃燈通行成為了行駛潛規則,“如今的 ‘禁黃令’只是對于此前法律的明確執行而已。”
據了解,2004年出臺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這也意味著沒有通過停止線的車輛在黃燈亮起時就應該停止行駛。
凌然據此認為,“相較于新交規是否存在漏洞的各種爭議,更值得關注的是新交規本身的目的?!毙陆灰幍某雠_再次強化了交通信號燈的重要意義,將規范國人駕駛行為。
張志勇認為,新交規的出臺是汽車社會環境改革的重要契機,爭議也代表了各界對交規的重視,“只有先重視,才可能讓公民的交通意識發生轉變,讓監管機構制定更加嚴謹、公平的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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