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3-02-20 09:49:45
一方面,公募基金業務能夠滿足其原有客戶的部分投資需求;另一方面,該業務也有望與其原有業務形成一定的協同效應,如在募資及退出層面。
昨日,剛剛發布的《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引起了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機構、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的高度關注。投中集團高級分析師馮坡表示:“這將增加中國證券投資市場資金總量,激發更大的投資潛能。監管層的目的,更多的是增加證券投資市場機構型投資的數量,進而引導更多資金參與到證券投資中來。”
上海股份制與證券研究會股份制企業專業委員會主任曹俊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同樣表示:“放寬管制后,設立公募基金門檻降低了,通過公募基金吸引社會資金,可以為股市吸引資金。”
“現在的私募基金業務及決策操作方式與公募基金是不同的,私募基金決策迅速操作靈活的特點和優勢,但沒有對公募基金的信息公開披露要求。”曹俊認為,監管層推出該規定是希望 給私募基金更大的資金募集機會,同時也可以將其納入監管。但不會引起私募基金大批轉向公募基金,同樣也不排除這些機構借助于兩方面的優勢同時操作,如保留 私募機制不轉公募。
此外,馮坡表示,對于一些擬轉型為資產管理機構的大型的VC/PE基金而言,對于開始開展公募基金業務,應具有一定 積極性。一方面,公募基金業務能夠滿足其原有客戶的部分投資需求;另一方面,該業務也有望與其原有業務形成一定的協同效應,如在募資及退出層面。此外,目 前一些大型PE已經開始介入證券投資,因此在人才儲備方面,也能夠支撐其涉足公募基金。
“不過,這種涉足公募的積極性并不會特別強烈, 因為對于多數VC/PE機構而言,其現有客戶多數以高凈值個人及機構投資者為主,與公募基金目標客戶并不匹配,而且公募基金投資策略與另類投資也有較大差 異,因此,短期內VC/PE基金參與公募并不會特別活躍。”馮坡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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