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3-09-26 09:12:38
阿里一直推動的赴港上市計劃,由于特殊的合伙人制度與港交所相關監管要求不符,引發了很大爭議。
原標題:港交所不開綠燈 阿里巴巴或赴美上市
若今日例會上再被否決,阿里巴巴今年在港上市的大門將徹底關閉。
阿里巴巴昨日就上市事宜與香港聯合交易所展開激烈討論。據外媒報道,談判最終宣告破裂,阿里巴巴擬轉道美國上市。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昨日發表博客日志指出,港交所規則應以公眾利益為先。文中雖未具體點名阿里巴巴合伙人制,但明顯是對阿里巴巴合伙人制的回應。
事實上,阿里巴巴一直推動其在港交所的上市計劃,但由于特殊的合伙人制度與港交所相關監管要求不符,因此引發了很大爭議。
據香港媒體報道,港交所將在今天的例會上,就阿里巴巴申請在港上市尋求初步原則性的共識,若例會上被否決,則阿里巴巴今年在港上市的大門將徹底關閉。
阿里巴巴相關負責人和港交所發言人均對談判破裂的消息拒絕作出評論。
阿里巴巴上市的地點選擇,一直是市場關注的焦點,早前業內分析師估算,阿里巴巴上市估值可達到700億美元,高盛更是在近期把阿里巴巴的估值上調到1200億美元,使其成為近幾年全球科技產業最大規模的IPO之一。
安永發布報告指出,阿里巴巴可能會在IPO中融資1000億港元(約合129億美元),成為自Facebook去年5月融資160億美元以來,全球規模最大的IPO。而在此之前,香港承接的最大規模的IPO交易是2010年10月融資200億美元的友邦保險。
面對如此巨大的蛋糕,港交所理應積極爭取阿里來港上市,但雙方的訴求難以達成一致。
目前,阿里巴巴希望以合伙人管理制度在港上市,即由合伙人提名集團董事會多數席位,而不受管理層或合伙人實際持股比例的制約,這樣一來,該公司創始人馬云以及其他高管就有權決定公司的長期發展戰略,擁有實際控制權,這一操作有違香港市場同股同權的制度。
按照港交所現有的上市規定,不允許在該所上市的公司實行管理權的雙軌制。而在美國市場,包括谷歌和Facebook在內的很多美國科技上市公司以及中國的百度都采取了這種管理模式,香港業界對是否要實行像美國一樣容許“同股不同權”的A、B股上市模式曾展開激烈討論。
港交所主席周松崗此前曾指出,當然希望阿里巴巴能來港上市,令香港投資者有機會投資,但仍需要保障投資者的利益。他說,有部分公司是由一個人或少數合伙人主導,這部分人對公司發展有相當大的影響,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另一方面,也要保障投資者利益,不能有通融而沒有制衡,希望能平衡各方面利益。
從目前情況來看,今年留給阿里巴巴集團在香港上市的時間已經所剩無幾。因為從10月1日起,IPO申請方必須至少在提交上市申請前兩個月委任經辦行。
不過,就算失去了阿里巴巴這塊大蛋糕,港交所今年在IPO市場仍然取得驕人戰果。
Dealogic的數據顯示,香港市場年初迄今的IPO總量在全球排名第六,在今年四季度香港仍有價值約140億美元的IPO尚未完成,這可能令香港今年的IPO市場規模排名超過倫敦和東京等地,僅次于紐約,位居全球第二。
原文:http://tech.ifeng.com/internet/detail_2013_09/26/29893025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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