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7 00:59:51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蔣佩芳 發自上海
每經記者 蔣佩芳 發自上海
2月15日晚間,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8個子項,其中最受關注的事項來自工信部,國務院取消了電信業務資費標準審批,以及基礎電信和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備案核準等事項。
業內專家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取消電信業務資費標準審批后,運營商的營銷活動將更為靈活,各運營商也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及時調整業務。
工信部:用好“無形的手”
據了解,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共涉及24個部門,其中涉及項目較多的有工信部、國土部和民航局等。
工信部稱,目前全國有2557家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者,其中2305家跨地區移動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者,按照取消前備案核準管理要求,至少會設立11525家分公司或子公司,辦理71455個備案申請,取消基礎電信和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備案核準,企業將減少分支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等,降低辦事成本。
隨著技術的進步,工信部開通并且不斷升級改造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一方面逐步實現了在線審批,另一方面著手完善備案、年檢等管理功能,同時,建立信譽記錄管理平臺并主動向社會公示。通過這些事中事后監管措施,能夠實現有效管理。
工信部表示,取消電信業務資費審批,主要考慮通過市場競爭來進一步推動電信業務資費水平的下降,充分發揮市場“無形的手”對資費的調控作用,全面提高電信市場經濟運行效率。審批取消后,將不斷完善電信資費監測制度和體系,加強對市場資費情況的監測,同時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企業價格行為,督促企業做好資費網上公示等相關工作,推動企業不斷提高電信資費透明度,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業內:有利于差異化競爭
在業界看來,過去很多年電信業務資費都由政府審批,從實際運營需求而言,運營商難以根據市場需要及時進行相應調整。
“電信業務資費的審批以前主要是由各地的通管局辦在做,比如運營商要出個營銷政策,就要把方案提前送去通管局來審,只有同意了才可以做。實際上,通管局以前審批管理的主要是資費下限,即運營商不能低于標準去賣產品,并非運營商不能漲價?!辟Y深電信分析師馬繼華表示,之所以政府此前需要審批資費,一方面主要是擔心三大運營商可能會形成壟斷,從而影響到消費者利益。因此通過通管局進行管理,各家的資費也一定要在政府定價范圍之內來做;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限制運營商的惡性競爭,即防止運營商為了KPI(企業關鍵績效指標)的完成做出超出自己能力的事情。
馬繼華認為,此次電信業務資費取消有兩個前提,“首先,目前的市場競爭已經比較成熟,加上運營商現在面臨的壓力也比較大,不會玩命去做促銷;其次,虛擬運營商進入之后,競爭的范圍更大,而通管局則可能投入更大且不便于管理”。
馬繼華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已有19家虛擬運營商,下一步不排除可能還會再批,而這樣一來,做活動的范圍也好,提供資費的標準也罷,都會變得越來越多,可以說市場的競爭范圍深度已經擴大,以通管局目前的管理而言已經難以操作。
馬繼華指出,“取消電信業務資費審批不僅可使運營商市場銷售的套餐設計以及營銷活動等更為靈活些,對于運營商獨立開展業務還有一個好處,即可以根據市場的需要及時進行調整,差異化競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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