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4-12-04 07:37:16
運用13個賬戶炒作康達爾(000048)股票,三度達到舉牌線而未公告。日前,深圳證監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曝光了超級牛散林志“分倉”操作康達爾股票的短炒行為。截至目前,林志人控制的全部13個股票賬戶,合計持有康達爾6178.73萬股,占總股本的15.81%,為康達爾第二大股東。
從康達爾今年的三季報看,林志僅持有公司1.34%股權。但實際上,從2013年9月起,林志還操縱其他12個“馬甲”賬戶低調吸籌,林志陣營所持康達爾股權比例從5.12%、10.39%,直至高達15.81%。在此過程中,林志并未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公告。
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自2013年9月5日,林志作出決策,委托匡某某在其辦公室具體操作“林志”賬戶以及陳木蘭、林舉周、鄭裕朋、陳浩南、陳立松、譚帝土、趙標就、溫敏、邱洞明、楊開金、凌建興、劉彬彬共13個賬戶,陸續買入康達爾股票。
截至2013年10月10日,上述13個賬戶合計持有康達爾股票1998.82萬股,首次超過康達爾已發行股份比例的5%,達到5.12%;至2013年10月29日,合計持有康達爾股票4058.87萬股,超過康達爾已發行股份比例的10%,達到10.39%;至2013年12月11日,合計持有康達爾股票5892.86萬股,超過康達爾已發行股份比例的15%,達到15.08%;
在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12月11日期間,上述13個賬戶也曾減持康達爾股票,減持數量從1.86萬股至141.03萬股不等。截至2014年3月11日,上述賬戶合計持有康達爾股票6178.73萬股,占比15.81%;2014年3月11日后未再進行交易。
按照規定,投資者通過控制的不同股票賬戶買賣公司股票合計(每)達到5%的情形,須依法履行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的義務,即“舉牌”要公告。然而,林志操作的13個賬戶合計持股超過5%、10%及15%的三個時點均未履行披露義務。由此,深圳證監局決定對林志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60萬元。
康達爾公布的權益變動報告書,還透露了林志陣營的操作明細。林志及其關聯賬戶在2013年9月、10月、11月、12月上旬分別買入1360.62萬股、2884.67萬股、1194.54萬股和669.83萬股,買入價格在8.17元/股至10.46元/股之間;同時,林志陣營在上述月份中均有少量賣出,賣出價格略高于買入價??傮w上,林志操作思路屬于低買高賣、買多賣少。
若以區間均價計算,林志及其“馬甲”賬戶投資康達爾所動用資金約為6.5億元,合計持股比例僅次于康達爾控股股東深圳市華超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在投資康達爾之前,林志并未進入過其他上市公司的十大流通股東名單。據公告,林志不排除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康達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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