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3 01:13:12
早些時候,愛立信在印度對小米提起專利訴訟后,小米手機在印度一度停止銷售,并關停官網網頁。經過短暫斡旋,12月17日印度德里法院授予小米手機 “臨時許可”,被允許銷售使用高通處理器的紅米1S。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葉書利 馬偉民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葉書利 馬偉民 發自北京
昨日(12月22日),愛立信再次就與小米之間的專利問題向媒體發出聲明。在這份媒體聲明中,愛立信指出,首先選擇印度市場提起訴訟,是公司的訴訟戰略,而“小米在哪里侵犯愛立信專利,我們將保留日后在哪里起訴的權利”。
早些時候,愛立信在印度對小米提起專利訴訟后,小米手機在印度一度停止銷售,并關停官網網頁。經過短暫斡旋,12月17日印度德里法院授予小米手機 “臨時許可”,被允許銷售使用高通處理器的紅米1S,而本月初剛剛在印度上市的紅米Note仍不得銷售,后者搭載的是與愛立信有專利糾紛的處理器。
由此來看,國產手機雄心勃勃的出海戰略遭遇專利堵截,根本原因在于,其在世界手機專利池中缺少核心專利,在反專利堵截時面臨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傍”住高通還是擺脫高通?這在高通反壟斷案將出結果的背景下更趨糾結。
此外,高速行進中的互聯網手機企業,也該坐下來反思下自己的手機屬性,畢竟互聯網手機的本質還是手機,互聯網只是“定語”。
國產手機在印度頻頻撞上專利“墻”/
國產手機雄心勃勃的出海戰略因專利問題遭遇麻煩,對大多數中國手機廠商而言,專利似乎已成為一道跨不過去的“坎”。
12月11日,《印度時報》報道稱,印度德里高等法院通過愛立信(印度)提交的一份申請并頒布禁令,禁止小米公司在印度市場進口或銷售手機。
據了解,禁售的原因是愛立信認為,小米侵犯了愛立信的標準核心專利組合(SEP),愛立信在一封公開信中表示,“在過去三年,愛立信一直和小米就符合GSM、EDGE和UMTS/WCDMA標準的產品的專利許可授權事宜開展對話。然而小米始終拒絕在公平、合理和非歧視(FRAND)原則的基礎之上,就獲得愛立信的知識產權使用許可一事,以任何方式回應。愛立信萬不得已,只能對此采取法律行動。”
然后,事件很快出現了轉機。12月16日,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決定,暫時取消小米手機在印度的禁售令,將于明年2月5日召開聽證會,屆時再作出最終判決。
不過,印度法院所作出的暫時恢復銷售決定,并不意味著小米所有型號手機都能銷售。據了解,恢復銷售的手機被限定為使用高通芯片的小米手機,而使用聯發科芯片的大屏紅米Note依然處于禁售狀態。此外,小米還必須為其銷售的每臺手機向法院預繳100印度盧比(約合12.69元人民幣)的提存。
與此同時,愛立信似乎并沒有就此罷手的打算。愛立信稱,“有信心,在2月5日進行的下一次聆訊上,將被告(小米)的全部主張駁回”。
對此,小米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最新的通知,因此無法做出評論,一切以2月5日的聆訊判決為準。
而對于小米和愛立信溝通的最新進展,小米上述負責人表示,不方便透露。
無獨有偶,就在印度德里最高法庭暫時取消小米手機在印度禁售令的第二日(12月17日),該法庭又發出了一項針對中國手機制造廠商一加(OnePlus)的禁令,該禁令規定一加不得將產品出口到印度市場,并禁止其在印度銷售、宣傳即將推出的旗艦設備。
據了解,一加被禁售是因為,印度本土手機廠商Micromax稱,一加違反了此前Micromax同AndroidROM開發商Cyanogen簽訂的獨家合作協議,在該協議框架下,其他廠商均不能出售搭載Cyanogen系統手機。這意味著一加手機在印度市場推出新品的計劃被迫延遲,并且影響其在印度市場的表現。
日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試圖就此聯系一加手機相關負責人,但截至發稿,對方并未回復。
據記者了解,此前,我國一些手機制造企業在“出海”過程中曾遇到過此類麻煩,并最終在海外市場“折翼”。2010年,深圳“基伍”手機曾經依靠功能機沖擊到印度市場手機份額第一名,市場占有率達21%,遙遙領先排名第二、占有率13%的諾基亞,但隨后,諾基亞與愛立信聯手起訴基伍侵犯了兩家所持有的標準核心專利組合,“基伍”手機隨即遭到法院“禁售”通知,在印度市場遭遇重創。
小米手機銷售解禁背后現高通身影/
據Gartner研究總監盛陵海介紹,此次愛立信提出的SEP技術專利,是手機制造過程中一定會涉及的技術專利。比如AMR音頻壓縮技術 (打電話一定會用的技術),EDGE技術 (2G手機進行網絡通信的技術),以及3G的CDMA等專利都是沒辦法回避。“其實不單單是小米,很多國產手機廠商都面臨專利的苦惱。每家手機廠商,或多或少都有SEP掌握在別人手里。”
“如果有專利廠商,例如愛立信、諾基亞等,拿關鍵專利去狙擊對手,只要專利在當地有注冊或者認證過,國產手機一旦遇到這些競爭對手,打100次官司,100次都輸。”盛陵海如此表示。
知名通信評論人“老杳”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之所以使用高通芯片的小米手機被允許銷售,是因為高通與愛立信有交叉授權條款,也就是說雖然小米手機沒有被授權愛立信的專利,不過鑒于其購買了高通芯片,而高通曾經與愛立信交叉授權,因此小米通過高通也間接獲得了愛立信的授權。印度德里高等法院也是基于此條款放行采用高通芯片的小米手機,而聯發科等芯片廠商沒有與愛立信的交叉授權,因此使用聯發科芯片的小米手機仍處于被禁售的序列。
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則表示,小米手機印度禁售事件背后有高通的身影,“高通一直在通過自己的影響力去施壓和斡旋。”
據了解,高通作為小米的投資方之一,沒有理由不維護小米的利益,但現在小米高通之間的關系有些微妙:小米試團弱化高通的影響。比如,小米發布的紅米手機就采用了聯發科的芯片,小米3手機則選擇英偉達的芯片。
“雷軍的設想,是逐步擺脫高通的控制,兩只腳走路,在核心元器件上做到多元化渠道,避免被卡脖子。”上述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
盛陵海則表示,小米手機在印度遭禁售等于給中國手機廠商一個提醒,付錢給高通,在高通的專利體系下,中國手機制造商在海外市場能夠得到保護,反之,則會遇到專利麻煩。
目前,國產手機廠商正紛紛出海,而高通在我國的壟斷案也接近尾聲,在這個節點上,高通通過小米手機印度市場被禁發力,實際上起到了一箭雙雕的作用。
“就一句話,如果出海的國內手機制造商不選高通的專利體系,那么高通就有可能在某種程度上扮演愛立信的角色。”盛陵海進一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解釋道。
從本質上來說,高通相當于組建了一個泛專利聯盟,在聯盟的體系下,只要使用高通芯片的廠商,專利技術都可以“互通有無”,這相當于給一些缺少專利的手機廠商進行庇護,因此業內人士將高通的專利保護措施稱為“高通傘”。
但獲得“高通傘”也面臨非常嚴苛的條件,手機廠商將必須根據產品最終零售價來按比例繳納專利費。專利費比例大概為4%~6%。而業內的通常做法,一般是在芯片上收費,高通則是跳過芯片處理器,直接在成品階段抽成,這使一些手機廠商苦不堪言。
盛陵海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大多數手機廠商還是很老實地交專利費,這些廠商早些年出海時吃過專利的虧,有過相關的經驗。但一些小的國產手機廠商,尤其是沒打算出海的廠商會認為,如果用非高通的芯片,就可以不用給高通繳納專利費了,從而節省一大筆專利開支。
高通壟斷案出結果將引“連鎖”反應/
就在高通在印度施加影響力的同時,其在我國所遭遇的壟斷案調查也接近尾聲,裁決很快將出結果。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高通和國家發改委在大致框架上已經談好,只是具體細節雙方還在協商。去年12月13日,國家發改委對高通進行反壟斷立案調查,明確對高通的調查包括 “以整機作為計算許可費基礎”等七項內容。
高通不僅直接按照手機廠商的出廠價格收取5%的專利授權費,還向中國廠商要求巨額許可費,但對自己所使用的中國廠商專利應付許可費卻只字不提,迫使中國廠商免費許可。這也是此次反壟斷調查的重要部分。
幾個月前,發改委相關人士透露,“高通反壟斷案”已進入最后處罰階段。當時,外界曾猜測,罰金可能高達10億元。
據一位業內人士透露,除了罰金外,處罰結果還可能包括降低專利授權費用,取消高通推行的反向授權協議。
雖然業內普遍認為,這次反壟斷調查將促使高通改變專利授權方式及抽成比例。不過,一旦反向授權協議取消,意味著 “高通傘”將不復存在。這對于正在高速出海的國產手機制造企業來講,在失去高通專利保護的背景下,只能積極建設自身的專利體系。
12月21日,小米聯合創始人、海外市場負責人林斌在一場公開演講中透露,小米在2012年之前擁有35項專利,2012年申請了257項,2013年申請了643項,2014年申請的專利預計在1300項左右,明年還將申請200項專利,這也意味著,到明年底,小米將總共擁有超過4000項專利。
在印度禁售事件后,林斌正面回應有關小米的專利問題。林斌表示,小米的專利,只為防御;“申請專利的本質目標是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但近些年,有很多的專利不是沖著這個目標去的,最有代表性的是歐美的專利流氓,購買一些專利,或者手上持有一些專利,就拿著專利資產到處收錢,甚至還有很多專利訴訟是為了惡意打擊對手。”
對此,有觀點認為,林斌言下之意是,小米的專利建設只是為防止專利擁有企業的惡意阻擊。
“專利糾紛是所有的手機公司,尤其是中國國產手機公司,走出國門和海外必須經歷的一個必修課程。”林斌表示。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