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2-03 21:29:38
阿里巴巴認為,最近提起的訴訟中的指控是沒有依據的,阿里巴巴準備積極為自己辯護。
每經記者 張斯 發自北京
工商總局“白皮書事件”持續發酵,就在相關媒體紛紛報道“阿里巴巴與國家工商總局或握手言和”之時,7家美國律所根據阿里巴巴集團因涉嫌“隱瞞受到監管部門調查”等問題,在美國對其進行集體訴訟。
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郝俊波2月3日他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訴訟申請時間為2個月,此次阿里巴巴的訴訟截至日期為3月31日,在此之前都會有相關律所提起訴訟,在截止日期后,將由法官從投資者中選擇合適的投資者擔任首席原告。因此,目前提起訴訟的7家美國律所也都在嘗試跟進案件,并爭取首席律師資格。”
針對上述起訴,阿里巴巴集團公關部門相關人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阿里巴巴認為,最近提起的訴訟中的指控是沒有依據的,阿里巴巴準備積極為自己辯護。
淘寶“叫板”事件回顧
事件源起1月23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2014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調查結論稱,阿里巴巴旗下淘寶網的正品率僅有37.25%,正品率僅排在第五位。
在其他平臺都保持沉默的情況下,被重擊一拳的阿里表示無法接受,1月27日14時,淘寶通過官方微博轉發“一個80后淘寶網運營小二心聲”的公開信,雙方你來我往,針鋒相對。
隨后,1月28日上午,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一份對阿里巴巴集團行政指導的《關于對阿里巴巴集團進行行政指導工作情況的白皮書》,事件迅速升級。
一周之內,阿里巴巴已經與工商總局“隔空對話”了好幾個回合。戰火愈演愈烈的同時引來了美國資本市場的關注,在外媒對于淘寶大戰工商總局的報道中,美聯社稱,“中方扣留了涉及阿里巴巴的假貨報告(即白皮書),直到它在美國IPO成功后才公開”,英國天空電視臺官網報道稱,“中國的監管部門承認阿里存在售假行為”。阿里在去年9月19日于美國紐交所上市。
1月30日上午,郝俊波律師公開發布阿里巴巴投資者的集體訴訟征集令,在過去的數年間,郝俊波律師曾多次代表國內投資者發起對美股上市公司的集體訴訟申請。
而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內外局勢對“淘寶”都非常不利的情況下,1月30日22時22分,國家工商總局發布消息稱,國家工商局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專門在工商總局會見了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云。事件突然出現“峰回路轉”。
據了解,馬云稱阿里巴巴將配合政府打假,加強日常線上巡查和抽檢。而國家工商總局發言人強調,此前網監司發布的對阿里巴巴行政指導的“白皮書”,實質是行政指導座談會會議記錄,不具有法律效力。
焦點聚在“白皮書”
“白皮書”,是工商總局網監司與淘寶網就抽檢問題引發的系列爭議的一部分。1月29日這份“白皮書”則完全刪除,截至目前,網址鏈接也打不開了。
“白皮書”的神秘消失與之后工商總局稱“白皮書”只是會議記錄成為此次事件的焦點。那么,“白皮書”是否具有法律效應?為此,郝俊波表示,“工商局作為行政機關,其任何行為都應該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工商局所做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應該由法院來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 郝俊波認為,如果工商局自行能決定自己的行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就不需要法院了,也就不存在行政訴訟了。
不過,在本報記者的采訪中,阿里巴巴相關人士認為,監管部門與電商企業會經常進行日常的工作交流,用來交換意見,主管部門都有相關的會議記錄,不止阿里一家,京東等電商都會進行相關交流,并不是阿里單方面隱瞞會議內容,這里面存在國外媒體的誤讀,而既然如此,所謂的會議記錄自然就不存在法律效應, 律所起訴的基礎證據也就不成立。
因此,不管“白皮書”是否具有法律效應,這場PK也引來海外媒體的圍觀。郝俊波認為,工商總局的新說法只是從形式上將“白皮書”稱為了“會議記錄”,但對內容的真實性并未否認,等于進一步確認了相關內容的真實性,即文件中指出的阿里巴巴電商平臺涉嫌違法經營的五大問題應該是存在的。
據外媒報道,阿里巴巴在美遭到集體訴訟,被指控發布誤導性聲明并隱瞞受到監管調查的情況。一家美國律所上周五宣布以涉嫌違反證券法為由將阿里巴巴及其部分高管告上紐約聯邦法院。
郝俊波強調,目前國內外起訴的律師們所懷疑的是阿里巴巴和某些官員或董事,是否違反了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中的10(b)和20(a)部分。也就是對重大事實作不實陳述,或隱匿某些重大事實之陳述,以致在當時實際情形下產生引人誤導之效果,而對他人產生詐欺或欺騙之情事者。
“行政主管機關提出了五大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應該就屬于重大事實。至于這些事實是寫在白皮書上還是黑筆記本上并沒有實質性區別。”郝說。
據了解,阿里巴巴發行價為68美元,上市第一天開盤價高達92.7美元。2015年1月26日收盤價103.99美元,截至到1月30日時,收盤價為89.08美元,四個交易日總市值蒸發約367.53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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