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0 01:31:13
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山東省上下聯動、部門攜手、多措并舉,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截至2月5日,已查處環境違法企業14家,對2家實施按日連續處罰。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背靠”新《環境保護法》,山東省環保廳等地方環保部門的環境執法推進力度明顯加大。
據山東省環保廳介紹,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山東省上下聯動、部門攜手、多措并舉,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截至2月5日,已查處環境違法企業14家,對2家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其中,臨沂華龍熱電有限公司被按日連續處罰100萬元,濟南裕興化工被按日連續處罰48萬元。
對此,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王先良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此2例處罰來看,國內類似的環境違法的現象肯定還很多。同時,也給環境違法企業釋放了一個信號——環境守法是遲早需要面對的現實。”
兩公司領罰單
認真貫徹落實環保法及配套辦法,建立和完善全省環境監察工作制度。圍繞落實“查封、扣押”、“按日連續處罰”、“行政拘留”等處罰措施,公開查處一批環境違法典型案件,發揮警示作用。這是山東省2015年環境監察工作重點之一。
據山東省環保廳介紹,近日,東營市環保局對存在偷排行為的山東仙河藥業有限公司企業罰款10萬元,責令停產整治,并查封生產設施,并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隨后,東營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污水處理主任趙某某和員工王某某行政拘留5日。
此外,另有兩家公司領到了按日連續處罰的罰單:臨沂華龍熱電有限公司因外排廢氣二氧化硫超標,被環保部門按日連續處罰100萬元;濟南裕興化工因氮氧化物超標,被當地環保部門按日連續處罰48萬元。
王先良表示,新《環境保護法》在環境違法上加大了處罰力度,但還不夠,需要持續推進對環境污染的打擊力度。
按日計罰將成常態
2015年1月1日,新 《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被譽為是向污染宣戰的利器。
新《環境保護法》授予各級政府、環保部門許多新的監管權力。針對違法成本低的問題,設計了罰款的按日連續計罰規則;針對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過暗管排污逃避監管等違法企業責任人,引入治安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了保障這些措施的落地實施,在新《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的前夕,環保部分別出臺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等4部對應的細化辦法。
其中,最受關注的莫過于按日連續處罰。實際上,除了山東省連續開出按日計罰罰單外,此前,上海、重慶和內蒙古等多個省市已有處罰案例。重慶市環保部門根據《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中對“按日連續處罰”的規定,對重慶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5日期間拒不改正違法排污行為,每日處10萬元罰款,共計罰款110萬元。
業內人士表示,按日計罰已經被列入包括新《環境保護法》在內的多部環保法律之中,預計未來按日計罰的案例肯定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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