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12-09 23:14:52
新華百貨12月9日晚間發布風險提示稱,上海寶銀及其一致行動人可能的后續增持行為,可能會導致公司將因符合《上海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關于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的規定而退市。
每經編輯 每經實習記者 朱萬平
每經實習記者 朱萬平
近日,資本市場的“野蠻人”似乎越來越多。險資前海人壽和安邦保險相繼加入了對萬科的爭奪戰,而由私募大佬崔軍執掌的寶銀系也經過對新華百貨的7次舉牌,持股比例攀升至32%,超越物美控股30.93%的持股比例,成為新華百貨(600785,收盤價32.81元)第一大股東。
寶銀系和物美控股對新華百貨的股權爭奪愈演愈烈,新華百貨有可能淪為兩大股東爭斗的犧牲品。
新華百貨12月9日晚間發布風險提示稱,上海寶銀及其一致行動人可能的后續增持行為,可能會導致公司將因符合《上海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關于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的規定而退市。
新華百貨或面臨退市
今日,新華百貨公告顯示,寶銀系又一次增持了新華百貨,截至12月8日,上海寶銀及其一致行動人上海兆贏通過交易系統合計增持公司股份451.26萬股,占公司總股份的2%,增持價格為29.31元至33.75元。增持完成后,上海寶銀及上海兆贏合計持有公司股份7220.21萬股,占公司總股份的32%,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
公告稱,此次增持事項未使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上海寶銀及其一致行動人表示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看好,包括增持在內,上海寶銀及其一致行動人已完成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公司股份累計不超過公司已發行總股份的2%。上海寶銀及其一致行動人不排除在未來的12個月繼續以“要約收購”或其它方式繼續增持新華百貨的股份。
資料顯示,截至2015年12月9日,新華百貨非社會公眾股的持股比例已達70.322%,上海寶銀如以要約方式收購新華百貨股份,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三章要約收購中關于要約收購最低比例不得低于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規定,新華百貨將因上海寶銀的要約收購行為,導致公司非社會公眾股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的75%,公司將因符合《上海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關于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的規定(社會公眾股東持有的股份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低于公司總股本的25%),而面臨退市風險。
然而有市場分析人士指出,新華百貨出現退市的可能性并不大,首先,無論是寶銀系還是物美系都不愿新華百貨出現退市的局面;其次,寶銀系和物美系目前合計持有新華百貨約63%的股權,其他機構投資人持有約7%的股權,社會公眾持有近30%的股權。寶銀系只要購買購買其他機構投資者手中的股權,或者少量購買社會公眾手中的股權,保證社會公眾持股25%以上,就不會出現新華百貨退市的情況。
要約收購有法律風險
然而,寶銀系想要以“要約收購”繼續增持新華百貨的股份,也并非易事。資料顯示,上海寶銀及其法定代表人崔軍因在非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布公開信而被證監會寧夏監管局警告并罰款。
2015年6月2日,上海寶銀在其網站發布了《致新華百貨全體股東的一封公開信》,力陳“五大提議”,要求改選董事會,并成立伯克希爾控股有限公司,要將新華百貨打造成中國的世界級別的公司。
證監會寧夏監管局認為,上海寶銀于今年6月發布的《致新華百貨全體股東的一封公開信》中五項議案涉及共同成立私募基金、收購保險公司、承諾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改選董事會,相關內容比較具體,屬于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會對投資者的判斷和決策產生重要影響,屬于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因此,證監會寧夏監管局對上海寶銀給予警告并處40萬元罰款;對崔軍給予警告并處10萬元罰款。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存在重大違法或嚴重證券市場失信行為的收購人禁止收購上市公司。寶銀系想要進一步增持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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