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11-27 23:26:53
《意見》明確,嚴格規范國有資產登記、轉讓、清算、退出等程序和交易行為,以制度化保障促進國有產權保護,防止內部人任意支配國有資產,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國企改革的全面和深化,越來越多地觸及產權問題。特別是混合所有制、職工持股等改革都涉及產權改革和轉換。此次《意見》從產權高度為國有資產設置了保護屏障?!?/p>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馮彪
每經記者 馮彪
國有企業改革進入實施期,多項改革正逐步落地。此時,中共中央、國務院一紙重磅文件再次為國企改革劃定規范。
11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在涉及國有企業的部分,《意見》明確,嚴格規范國有資產登記、轉讓、清算、退出等程序和交易行為,以制度化保障促進國有產權保護,防止內部人任意支配國有資產,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國企改革的全面和深化,越來越多地觸及產權問題。特別是混合所有制、職工持股等改革都涉及產權改革和轉換。此次《意見》從產權高度為國有資產設置了保護屏障。”
嚴格規范國有資產交易程序
在這一輪國企改革過程中,產權問題顯得越來越重要。一方面,去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國企改革“頂層方案”中,混合所有制改革、員工持股改革等內容直接涉及產權。另一方面,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層面看,也要求國有企業“重組整合一批”、“退出清理一批”,這也必然涉及國有資產登記、轉讓、清算、退出等。
在此前的國企改革過程中,就曾出現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此次《意見》在列舉我國在產權保護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環節時也提及,國有產權由于所有者和代理人關系不夠清晰,存在內部人控制、關聯交易等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
李錦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歷史上國企改革出現的國有資產流失現象,一是由于不規范,二是由于不公開,導致由少數內部人控制。
去年2月,中紀委曾圈定26家央企開展專項巡視,從反饋情況來看,多家央企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現象。例如,第十三巡視組反映武鋼集團存在違規決策,管理混亂,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寶鋼集團也存在部分項目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部分重大投資涉嫌利益輸送,一些項目在資產并購或處置過程中貴買賤賣,海外資產管理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等問題。
此次《意見》要求,完善國有資產交易方式,嚴格規范國有資產登記、轉讓、清算、退出等程序和交易行為,以制度化保障促進國有產權保護,防止內部人任意支配國有資產,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健全國企內控機制
去年,中紀委網站刊發的推動國有企業從嚴治黨系列文章也指出,有的企業“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虛設,決策成了一把手的“一言堂”、分管領導的“自留地”;對資產和資金疏于管理,國有財產成了被少數人瓜分的“唐僧肉”;招標采購等制度沒有嚴格執行,有人借重組改制之機渾水摸魚,撈取個人利益。
在李錦看來,當前國企各項改革加速推進,而且在去產能過程中也涉及部分國有企業的重組兼并,此時更應該嚴防國有資產被少數人瓜分。
此次《意見》還要求,健全涉及財務、采購、營銷、投資等方面的內部監督制度和內控機制,強化董事會規范運作和對經理層的監督。
實際上,此前已有多份文件要求嚴防國有資產流失。例如,今年8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明確指出,致使集團發生較大資產損失,對集團重大風險隱患、內控缺陷等問題失察;轉讓產權、上市公司股權和資產方面,未按相關規定執行回避制度,造成資產損失,低價轉讓企業產權、上市公司股權和資產等十類行為將被追責。
“除了程序和規則,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還應從最根本的產權層面入手。要使全社會形成尊重產權、保護產權的意識,更重要的是要用現代產權理論來完善國有企業治理結構。”李錦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在這方面,《意見》也顯示,要進一步明晰國有產權所有者和代理人關系,推動實現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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