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8-28 18:57:01
財政部部長肖捷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暫行條例》自2006年實施以來,運行比較平穩,2006年至2016年,全國累計征收煙葉稅1097億元,年均增長12%。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張鐘尹
每經記者 張鐘尹
8月28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草案)》,草案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將煙葉稅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
草案提出,煙葉稅稅率為20%,維持現行稅率不變。煙葉稅納稅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購煙葉的單位。同時,明確了收購煙葉的單位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的規定有權收購煙葉的煙草公司或者受其委托收購煙葉的單位。煙葉稅的征稅對象為煙葉,范圍包括烤煙葉、晾曬煙葉。
受國務院委托,財政部部長肖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草案)》作出說明。肖捷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暫行條例》自2006年實施以來,運行比較平穩,2006年至2016年,全國累計征收煙葉稅1097億元,年均增長12%。
肖捷表示,除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外,全國有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征收了煙葉稅,稅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區,其中云南、貴州、四川三省煙葉稅收入合計占比61.7%。
肖捷指出,煙葉稅為地方稅,收入一般歸屬縣、鄉兩級政府,是煙葉產地縣、鄉兩級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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