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4-17 19:05:36
每經記者 張壽林 每經編輯 姚祥云
每經記者 張壽林 每經編輯 姚祥云
為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增加銀行體系資金的穩定性,優化流動性結構,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8年4月25日起,下調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同日,上述銀行將各自按照“先借先還”的順序,使用降準釋放的資金償還其所借央行的中期借貸便利(MLF)。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解釋,這幾類銀行目前存款準備金率的基準檔次為相對較高的17%或15%,借用MLF的機構也都在這幾類銀行之中。其他存款準備金率已經處在較低水平的金融機構不在此次操作范圍。
具體操作分兩步:第一步,從2018年4月25日起,下調上述幾類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第二步,在降準當日,持有未到期MLF的銀行,各自按照“先借先還”的順序,用降準釋放的資金償還其所借央行的MLF,降準釋放的資金略多于需要償還的MLF。以2018年一季度末數據估算,操作當日償還MLF約9000億元,同時釋放增量資金約4000億元,大部分增量資金釋放給了城商行和非縣域農商行。
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同時強調,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取向保持不變。此次降準釋放的資金大部分用于償還中期借貸便利,屬于兩種流動性調節工具的替代,而余下的小部分資金則與4月中下旬的稅期形成對沖,因此,在優化流動性結構的同時,銀行體系流動性的總量基本沒有變化,保持中性。
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實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保持流動性合理穩定,引導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平穩適度增長,為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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