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7-09 22:25:05
5月至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組分赴河南、內蒙古、山西、陜西、山東、河北、安徽、江蘇等8個省區實地檢查,同時委托其他省級人大常委會開展自查,實現了執法檢查“全覆蓋”。從法律實施的總體情況看,當前還存在著結構性污染問題較為突出,部分配套法規和標準制定工作滯后等問題。
每經記者 李彪 每經編輯 陳旭
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兩年有余,該法的實施情況如何?
7月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介紹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情況。
據了解,今年5月至6月,執法檢查組由栗戰書委員長擔任組長,分派4個檢查組赴河南、內蒙古、山西、陜西、山東、河北、安徽、江蘇等8個省區實地檢查,同時委托其他省級人大常委會開展自查,實現執法檢查“全覆蓋”。
根據《報告》,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明顯增強,大氣污染防治的法治保障進一步強化,依法推進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斷加大。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包括:結構性污染問題較為突出,部分配套法規和標準制定工作滯后,大氣污染監督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重點領域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執行不夠有力,執法監管和司法保障有待加強,法律責任不落實等。
同時,檢查組在對鄭州、西安、石家莊等12市工業企業、施工工地、礦山等38處進行現場抽查時,發現不同程度存在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問題。
近年來我國在大氣污染防治領域進行了大量工作 新華社圖
栗戰書指出,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成立后,把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作為今年監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目的是通過法律實施監督,保證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保證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實施,推動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突出環境問題,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衛藍天。
對于這次執法檢查的突出特點,栗戰書強調,充分發揮“法律巡視”監督利劍作用,敢于動真碰硬,開展隨機抽查,深入查找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2017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分別下降39.6%、34.3%、27.7%,珠三角區域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連續三年達標。
栗戰書說:“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點區域明顯好轉,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明顯提升。”
《報告》指出,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明顯增強,大氣污染防治的法治保障進一步強化,依法推進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斷加大。
但是,法律實施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報告》中指出了六個方面的主要問題,具體包括:結構性污染問題較為突出,部分配套法規和標準制定工作滯后,大氣污染監督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重點領域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執行不夠有力,執法監管和司法保障有待加強,法律責任不落實等。
栗戰書指出,不少地方主動承認治理工作存在“上熱、中溫、下冷”現象,污染治理壓力和責任逐級遞減及“政熱企冷”等問題較為突出。有的地方在項目把關、破解難題、執法監督等方面缺乏真抓實干的決心和狠勁。
同時,《報告》中介紹,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了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大氣污染,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部分企業污染防治不主動、不自覺,管理粗放,設施不健全,超標排污問題突出。
對此,栗戰書說:“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關鍵是一些地方和部門沒有正確處理好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沒有全面有效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
《報告》在原因分析中指出,對綠色發展理念的認識存在差距,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學習宣傳運用缺乏力度,大氣污染治理的長效機制尚未健全等。
在完善配套法規方面,《報告》要求,在2019年底前出臺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按行業、地區、時限核發排污許可證。2020年,將排污許可證制度建設成為固定源環境管理核心制度,實現“一證式”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快建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保護召回制度,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在2018年底前依法制定并公布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
據了解,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一個突出特點是堅持問題導向,組織開展隨機抽查,通過發現問題,剖析原因,推動法律制度落實。
隨機抽查組每到一處,根據生態環境部監察局事前暗訪摸排的線索,不打招呼、直奔現場,共對12個城市38個企業和工地進行了抽查,均發現不同程度存在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問題。
同時,這些問題反映在法律層面上主要是三個不到位:企業責任不到位,抽查發現企業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較為突出,有的甚至監測數據造假;部門監管不到位,抽查中一些施工工地、礦山、煤場普遍無抑塵措施或措施不完善,法律規定的部門監管責任缺失;政府履責不到位,抽查中發現的家具制造企業群與居民區、學校混雜,布局不合理,還有“散亂污”企業沒有關停。
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家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的高壓態勢之下,檢查組仍然發現一些企業存在相關違法行為。
例如陜西延長石油興化化工有限公司3個年產20萬噸硝酸銨車間排放口未安裝大氣污染物在線監控設施。監測發現,企業每個煙囪都有氨氣和粉塵排放。金堆城鉬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如實公開自動監測數據。抽查組現場對該企業在線監控設備進行測試,發現測量濃度與標準樣品濃度差異過大,遠超出誤差范圍,明顯不符合技術規范。
同時,山東華宇氧化鋁有限公司焙燒爐煙氣在線監測設備上設置了15%的標準氧含量,導致折算濃度僅為實測濃度一半不到,該企業涉嫌在線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河北立馬華瓷有限公司窯爐煙氣采用雙堿法進行脫硫,經用pH試紙測定脫硫系統回流液pH值為6左右,但該脫硫系統pH計顯示數值為8,造成堿液添加不及時,影響脫硫效果等。
此外,執法檢查組在一些省(區)檢查期間,就大氣污染防治法學習貫徹情況分別對省(區)政府相關部門、部分地市政府相關部門及企業負責人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問卷采取主觀題和客觀題兩種形式,采用半開卷、不記名方式作答。
在問卷調查中,125位政府部門負責人只有39位全部答對,正確率為31.2%。企業法律責任問卷正確率更低,15位企業負責人無一全部答對。
調查結果反映出,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對法律主要制度規定及法律責任還不夠熟悉,企業對法律制度規定、法律責任及處罰條款不了解。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對法律制度的認識和熟悉程度層層遞減。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及排污企業負責人應進一步加強對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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