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9-06 22:09:37
齊魯制藥的律師函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國內長效藥市場的激烈競爭。艾多作為國內首個與進口的同類藥比較獲得優效性結果的長效藥,是恒瑞醫藥歷時數年自主研發的成果,這款藥剛上市不久,要同津優力和新瑞白瓜分長效藥市場這塊蛋糕,必須要加大宣傳力度。
每經記者 徐杰 每經實習記者 張瀟尹 每經編輯 陳俊杰
齊魯制藥公開向恒瑞醫藥“叫板”了。
9月5日,一份由齊魯制藥發至恒瑞醫藥的律師函在網上廣泛流傳。該律師函稱,恒瑞制藥在其產品宣傳推廣中存在對齊魯制藥的侵權行為。律師函落款時間為9月3日。
9月6日,恒瑞醫藥法務部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確認了此事,而齊魯制藥法務部的電話,截至記者發稿前一直處于無法接通狀態。
律師函顯示,從2018年初至今,齊魯制藥陸續接到各地醫院及醫藥商業客戶反饋,恒瑞醫藥的腫瘤事業部在全國多家醫院向醫生發放恒瑞產品“艾多”的“創新升白,長效最優”宣傳冊,并在學術會、上市會、微信推廣及其他傳播媒介將產品“艾多”與齊魯制藥產品“新瑞白”進行片面對比,誤導醫藥專業人士、商業客戶及公眾。
齊魯制藥在律師函中表示,在缺乏全面、科學的學術基礎和事實依據的情況下,恒瑞醫藥腫瘤事業部截取“新瑞白”的部分研究數據,斷章取義將其生產的“艾多”與同類產品“惠爾血”、“新瑞白”等進行優劣對比,且采用“最優”、“最好”、“最低”等詞語夸張的宣傳,上述不正當對比和夸大宣傳有誤導專業人士和商業客戶及公眾,使其不正確解讀新瑞白的臨床試驗,進而對新瑞白產品產生了不正確的認識,系通過詆毀齊魯制藥有限公司產品進行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妨礙了“新瑞白”的正常推廣及使用,造成企業利益損失。
公開資料顯示,律師函中所述的“艾多”又名硫培非格司亭注射液,“新瑞白”又名聚乙二醇化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注射液,二者均是長效G-CSF制劑,臨床上常用粒細胞刺激因子(G-CSF,包括短效rhG-CSF和長效PEG-rhG-CSF)以預防和治療腫瘤患者化療后的中性粒細胞過度降低,減少化療后骨髓功能抑制所致感染的發生率,保證化療順利進行。
北京鼎臣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創始人史立臣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國內市場上,整個G-CSF市場銷售額約為40億元。已上市的短效G-CSF藥物有20個左右,而已上市的長效G-CSF藥物則相對稀少,目前主要以石藥集團的津優力、齊魯制藥的新瑞白和恒瑞醫藥的艾多為代表,其中新瑞白在長效G-CSF制劑市場中占40%以上的市場份額。
公開資料顯示,新瑞白是齊魯制藥歷經10年,投入逾3000萬元自主研發的產品,于2015年8月獲批上市。
而艾多則被稱為“史上最曲折”的重磅藥,其申報之路走了近10年:從2008年7月正式申報臨床,到2013年3月提交上市申請,再到2016年5月發布公告撤回上市申請,直到今年7月15日,恒瑞召開新聞發布會,才宣布艾多正式上市。
史立臣進一步表示,齊魯制藥的律師函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國內長效藥市場的激烈競爭。“艾多作為國內首個與進口的同類藥比較獲得優效性結果的長效藥,是恒瑞醫藥歷時數年自主研發的成果,這款藥剛上市不久,要同津優力和新瑞白瓜分長效藥市場這塊‘蛋糕’,必須要加大宣傳力度。”
此外,史立臣表示,像恒瑞醫藥這樣將自身產品與同類產品作優劣對比的宣傳方法在業內很常見,“像‘最優’、‘最好’、‘最低’等《廣告法》嚴禁使用的詞語,行業宣傳時并不少見。但少有像齊魯制藥這樣發律師函維權的,這其實是個好現象。”
律師函中,齊魯制藥要求恒瑞收到函件后立即收回并銷毀具有影射新瑞白產品的所有宣傳手冊、產品推廣資料、幻燈片演示文稿、廣告彩頁等一切宣傳資料,并利用上市會、科室會、公眾號媒體等多種途徑對以上錯誤進行糾正,盡量減少對齊魯制藥的影響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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