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7-13 08:38:26
每經AI快訊,吉翔股份(SH 603399,收盤價:23.3元)7月13日早間發布公告稱,近日,錦州吉翔鉬業股份有限公司注意到有網絡媒體對公司2021年9月30日發布的《錦州吉翔鉬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對上海證券交易所監管工作函的回函公告》作出質疑報道,內容主要包括:1、相關媒體認為“蕪湖隆耀實業有限公司與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存在關聯關系”,公司股東信披不實。主要依據為“蕪湖隆耀實控人朱亞偉為杉杉控股實控人鄭永剛的妹夫,因此可以直接認定雙方間存在關聯關系”、“新世紀評級出具的杉杉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6月30日債券跟蹤評級報告中將蕪湖隆耀列為杉杉集團的關聯企業”、“蕪湖隆耀在2020年4月15日同一天向鋼石系和杉杉系人員發放工資”等。2、相關媒體認為杉杉控股與上海鋼石股權投資有限公司存在董監高人員交叉問題,推測兩者構成一致行動人關系。主要關注點集中在“自然人郎妍的任職情況”、“杭州展順貿易與杉杉控股人員交叉情況”及“上海鋼石業務多、人員少,與杉杉存在大量人員重疊”等。 公司對上述報道內容引起高度重視,經公司向控股股東及相關人員充分核實后,認為報道內容嚴重失實,因此特澄清說明如下: 1、“蕪湖隆耀與杉杉控股存在關聯關系”為不實信息,對其所稱主要依據逐條駁斥: (1)媒體報道稱“實控人朱亞偉為杉杉控股實控人鄭永剛的妹夫,因此可以直接認定雙方間存在關聯關系”蕪湖隆耀的控股股東朱亞偉為杉杉控股的實際控制人鄭永剛的妹夫,兩人存在姻親關系。但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規定:親屬關系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因此,朱亞偉與鄭永剛并非《民法典》所認定的近親屬或家庭成員。 經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相關規定逐條比對,公司認為蕪湖隆耀與杉杉控股之間不存在構成關聯關系的情形,兩者之間并非關聯方,具體詳見下述分析: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下列各方構成企業的關聯方:1)該企業的母公司蕪湖隆耀未持有杉杉控股股權,不屬于杉杉控股母公司。 2)該企業的子公司杉杉控股未持有蕪湖隆耀股權。 3)與該企業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蕪湖隆耀股東為朱亞偉、陳春芬兩名自然人,杉杉控股實際控制人為鄭永剛,蕪湖隆耀與杉杉控股不屬于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業。 4)對該企業實施共同控制的投資方蕪湖隆耀未持有杉杉控股股權,不屬于對杉杉控股實施共同控制的投資方。5)對該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蕪湖隆耀未持有杉杉控股股權,不屬于對杉杉控股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6)該企業的合營企業杉杉控股未持有蕪湖隆耀股權,蕪湖隆耀亦不是杉杉控股的合營企業。7)該企業的聯營企業杉杉控股未持有蕪湖隆耀股權,蕪湖隆耀亦不是杉杉控股的聯營企業。 8)該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主要投資者個人,是指能夠控制、共同控制一個企業或者對一個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個人投資者蕪湖隆耀為法人,不適用該項。 9)該企業或其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關鍵管理人員,是指有權力并負責計劃、指揮和控制企業活動的人員。與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是指在處理與企業的交易時可能影響該個人或受該個人影響的家庭成員蕪湖隆耀為法人,不適用該項。 10)該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朱亞偉與鄭永剛存在姻親關系,但依據《民法典》關系認定,蕪湖隆耀實際控制人朱亞偉不屬于杉杉控股現任或曾任的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其家庭成員。同時,杉杉控股與蕪湖隆耀均獨立決策,并未互相施加影響。 (2)媒體報道稱“新世紀評級出具的杉杉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6月30日債券跟蹤評級報告中將蕪湖隆耀列為杉杉集團的關聯企業”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出具的《杉杉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信用評級報告》的第35頁財務板塊第6項表外事項中,明確將蕪湖隆耀定義為非杉杉集團有限公司關聯企業。 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由新世紀評級出具的《杉杉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發行的公開發行債券跟蹤評級報告》中將蕪湖隆耀定義為杉杉集團關聯方企業。杉杉集團發現上述表述錯誤后,已向新世紀評級提出修訂要求。 在最近一期《杉杉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發行的公開發行債券跟蹤評級報告》中,新世紀評級重新將蕪湖隆耀認定為杉杉集團的非關聯方(在該報告第31頁財務板塊第6項表外事項中明確區分關聯方擔保金額與對外擔保金額,其中,為蕪湖隆耀所擔保的10億元金額并未列入關聯方擔保金額)。 (3)媒體報道稱“蕪湖隆耀在2020年4月15日同一天向鋼石系和杉杉系的人員發放工資”上述報道所涉宋曉玉等人非蕪湖隆耀的員工,未與蕪湖隆耀簽署勞動合同,相關社保未在蕪湖繳納。宋曉玉等人因特定項目向蕪湖隆耀提供了服務,故蕪湖隆耀向其支付了勞務報酬或顧問費,款項性質并非“工資”。 綜上所述,杉杉控股與蕪湖隆耀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相關股東及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準確。 2、經與公司股東方及相關人員了解并充分核實后,公司認為杉杉控股與上海鋼石之間并不存在董監高人員交叉任職問題,兩者不構成一致行動人關系。就媒體主要關注問題,說明如下: (1)關于自然人郎妍的任職情況,已于先前公告編號為2021年08月2日的公告中做了詳盡陳述。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郎妍任職上海鋼石的監事,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擔任杉康醫療投資(寧波)有限公司的監事,2014年7月至2017年2月擔任杉恒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的監事。其在杉康醫療投資(寧波)有限公司、杉恒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擔任名義監事期間,并未實際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 媒體報道認為郎妍上述任職情況與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公告中“郎妍與杉杉股份無關聯關系”這一表述存在矛盾。該媒體的上述理解顯屬錯誤,郎妍的上述任職經歷與其是否與杉杉股份存在關聯關系本質上并無直接因果關系。 (2)關于杭州展順貿易有限公司的人員交叉情況,該公司股東為兩名自然人,與杉杉控股及上海鋼石均不存在關聯關系。該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1日工商注銷。 (3)關于“上海鋼石業務多、人員少,與杉杉存在大量人員重疊”的情況,上海鋼石的主營業務系公司股權投資及投后管理,業務開展多為資本合作等非人員密集型行業,并不存在人員數量與業務模式不匹配的情況。有關“與杉杉存在大量人員重疊”的情況,已于先前公告編號為2021年08月2日的公告中做了詳盡陳述、說明,本次公告不再展開贅述。 綜上所述,杉杉控股與上海鋼石之間并不存在董監高人員交叉任職問題,兩者不構成一致行動人。
2021年1至12月份,吉翔股份的營業收入構成為:鉬業務占比95.48%,影視業務占比2.76%。
吉翔股份的董事長、總經理均是楊峰,男,39歲,學歷背景為碩士。
道達號(daoda1997)“個股趨勢”提醒:
1. 吉翔股份近30日內北向資金持股量未發生變化;
2. 近30日內無機構對吉翔股份進行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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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頭條(nbdtoutiao)——何以破局豬周期? 新希望六和董事長劉暢:養豬是民生事業,起伏之中更要有定力
(記者 王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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