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11-02 23:08:24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趙 云
11月1日,申萬宏源證券披露子公司涉訴公告稱,東吳基金認為申萬宏源承銷保薦作為“19華晨06”債券的主承銷商之一(另外一主承銷商為國新證券),其制作、出具的債券信息披露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導致東吳基金債券投資時作出了錯誤的判斷,并遭受巨大損失,遂要求申萬宏源承銷保薦等中介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根據披露,本次訴訟標的本金為2.10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個月,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國新證券還均因作為“19華晨05”債券的主承銷商,已被百億級私募映雪投資提起了訴訟,訴訟標的本金為1.129億元。
華晨集團債券違約
Wind數據顯示,“19華晨06”債券發行人為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晨集團),起息日為2019年6月3日,到期日為2022年6月3日,發行總額為12億元。中介機構分別是主承銷商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國新證券;審計機構為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律顧問為北京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評級機構是東方金誠。
2020年10月23日,華晨集團首只債券違約,此后存量債券觸發違約。Wind數據顯示,目前,包含“19華晨06”債券,華晨集團存續14只債券均已違約,違約債券余額達172億元。
2020年11月,證監會發布的消息顯示,對華晨集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決定對其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立案調查,對華晨集團有關債券涉及的中介機構進行同步核查,嚴肅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同月,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裁定受理華晨集團重整一案。
2021年9月,證監會公布華晨集團及相關責任主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2年4月,證監會公布2021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對于華晨集團債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點評稱:“本案是一起債券市場欺詐發行的典型案件。2017年至2018年,華晨集團通過提前確認股權轉讓收益等方式虛增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近26億元,并在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申報材料中記載了上述虛假財務數據。本案表明,債券發行人通過編造虛假財務數據騙取債券發行資格,嚴重破壞債券市場信用基礎,必須嚴肅查處。”
東吳基金踩雷告狀
華晨債陸續違約后,作為華晨債的投資者,于是將矛頭指向了以主承銷商為首的中介機構。2022年11月1日,申萬宏源證券發布子公司涉訴公告稱,東吳基金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案由,起訴了申萬宏源承銷保薦。
原告東吳基金作為管理人的資管產品投資并持有“19華晨06”債券未能及時兌付。東吳基金認為,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公司等五家中介機構,未能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制作、出具的債券信息披露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導致東吳基金債券投資時作出了錯誤的判斷,并遭受巨大損失。東吳基金遂于2022年6月向法院起訴,要求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向東吳證券賠償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等投資損失。本次訴訟標的本金為2.10億元。
申萬宏源證券表示,目前,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上述事項對公司業務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無重大影響。
其實,除了申萬宏源承銷保薦除了卷入“19華晨06”債券的官司外,還卷入了“19華晨05”債券的官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國新證券也均為“19華晨05”債券的主承銷商。就在上個月,兩家券商均有相關公告表示,百億級私募映雪投資通過其作為管理人的資管產品投資并持有“19華晨05”債券未能及時兌付。映雪投資于2022年9月向法院起訴,要求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國新證券及其他中介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向其賠償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等投資損失。映雪投資起訴的訴訟標的本金1.12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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