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0-25 22:19:38
每經記者 王海慜 每經編輯 彭水萍
日前,滬深交易所公布了2022-2023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評價結果。據統計,此次信息披露工作評價中信證券、國泰君安、海通證券、中國銀河、國金證券、財通證券、興業證券、國投資本、國元證券、長江證券、國信證券等15家上市券商獲得A類。根據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獲得A類評級的上市公司將獲得相應的政策支持,例如對于最近一年信息披露工作評價結果為A類的上市公司,交易所將在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方面給予相應支持。
此次評價結果顯示,太平洋等個別券商獲得C類。另外,沒有券商獲得代表信息披露工作不合格的D類。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信息披露工作評價》(以下簡稱《第9號指引》)的規定,上交所于近期完成了滬市上市公司2022至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評價,評價期間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與此同時,近日,深交所依據《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1號——信息披露工作評價(2023年修訂)》,對深市上市公司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進行了評價,并發布評價結果。
據滬深交易所發布的上述評價結果,15家上市券商獲最高等級A類評價,包括中信證券、國泰君安、海通證券、中國銀河、國金證券、財通證券、興業證券、國投資本、國元證券、長江證券、國信證券、長城證券、申萬宏源、第一創業、東方財富等。
獲B類評價(B類代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良好)的券商數量更多,包括西南證券、中金公司、華安證券、財達證券、中泰證券、東方證券、招商證券、首創證券、東興證券、紅塔證券、國聯證券、中原證券、東吳證券、華泰證券、光大證券、中銀證券、浙商證券、方正證券、南京證券、廣發證券、東北證券、山西證券等;而太平洋、天風證券等個別券商獲得C類(C類代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合格)評價。另外,沒有券商此次獲得D類(D類代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不合格)評價。
值得一提的是,據《第9號指引》規定,上市公司在評價期間內存在8類情況之一的,其評價結果不得為A。這些情況包括公司因信息披露工作違反合規性要求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采取行政監管措施,或公司日常信息披露2次(含)以上被交易所采取口頭警示(含)以上監管措施等。
圖片來源:《第9號指引》截圖
雖然上述信息披露評價涉及的是全部的A股上市公司,但就券商的業務層面,評價的結果依然值得關注。
《第9號指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于最近一年信息披露工作評價結果為A的上市公司,上交所給予以下支持和便利:
(一)對于披露的臨時報告,本所原則上免于進行事后審查,報告內容可能引發市場質疑、可能涉及信息披露業務操作的除外;
(二)在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等申請符合本所相關規定的情況下,依法依規給予相應支持;
(三)邀請公司董事長、董事會秘書等擔任培訓講師,向市場推廣信息披露工作經驗。
此外,根據《第9號指引》第三十一條規定:上交所在職責范圍內對上市公司再融資、并購重組等事項進行審核時,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評價結果納入考慮范圍。
從上述規定來看,對新一期評價為A類以及連續多年獲得A類評價的券商而言,在再融資審核時有望獲得一定“加分”。不過今年來A股上市券商的再融資處于停滯狀態,截至目前尚未有券商的再融資計劃落地,還有多家券商撤銷了再融資計劃。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10183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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