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1-21 19:36:20
每經編輯 張錦河
據河南省紀委監委網站11月21日消息,新密市委原常委、副市長張宏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鄭州市委批準,鄭州市紀委監委對新密市委原常委、副市長張宏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宏杰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購物卡;目無組織,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個人房產,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錢款,接受旅游安排,搞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財物。
圖片來源:新密新聞公眾號
張宏杰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宏杰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據新密市政府官網,張宏杰,曾先后任鄭州市民政局低保處處長;鄭州市紅十字會秘書長(副縣級);鞏義市夾津口鎮黨委書記(副縣級); 新密市政府副市長;新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2021年9月,任中共新密市第六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河南省紀委監委網站、新密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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