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 2024-03-22 17:50:48
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3月22日,商務部印發2024年第1號令,發布《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統一列出針對境外服務提供者以跨境方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移動模式)提供服務的特別管理措施。全國版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共71條,首次在全國范圍對跨境服務貿易建立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明確了跨境服務貿易準入的“基準線”。自貿試驗區版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共68條,在自然人職業資格、專業服務、金融、文化等領域作出開放安排,有序推進跨境服務領域擴大開放。
對跨境服務貿易建立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是中國主動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制度型開放的重要舉措,對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將為全球服務貿易開放合作提供新機遇。商務部將會同各部門、各地區實施好全國版和自貿試驗區版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提高跨境服務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促進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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