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08 22:19:17
每經記者 黃小聰 每經編輯 趙云
近日,上海證監局披露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處罰主要針對樂某的“老鼠倉”行為,其中提及樂某控制使用其本人證券賬戶和王某證券賬戶,與其管理的貝某樂享一號和長安貝某2號進行趨同交易,獲利約30萬元。
而從公開信息來看,樂某或為原上投摩根的基金經理樂琪,值得一提的是,其在原上投摩根任職基金經理時就有過“老鼠倉”行為,而到私募后又“故技重施”。
根據上海證監局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樂某在上海貝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貝某或公司)任職,擔任貝某樂享一號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貝某樂享一號)的投資經理。
經上海貝某董事長授權,樂某還負責長安貝某精選2號分級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長安貝某2號)的投資策略顧問工作,實際進行投資決策。樂某因上述任職知悉貝某樂享一號、長安貝某2號投資決策等相關未公開信息。
期間,樂某控制使用其本人證券賬戶和王某證券賬戶,與其管理的貝某樂享一號和長安貝某2號進行趨同交易,樂某證券賬戶趨同買入金額1355.09萬元,趨同買入盈利為162158.98元;王某證券賬戶趨同買入金額863.69萬元,趨同買入盈利為138514.39元,兩個證券賬戶盈利合計約30萬元。
記者進一步了解到,決定書中提及的樂某或就是樂琪,上海貝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或就是上海貝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貝溢投資)。
公開信息顯示,樂琪曾在中銀基金、原上投摩根基金等任職,其中在原上投摩根基金時期,擔任過上投摩根健康品質、成長動力和中國優勢三只基金的基金經理。
不過后來其“奔私”到了貝溢投資,曾任職投資副總監。
2018年3月,樂琪又回到了公募基金,彼時加入到興銀基金,任權益投資部基金經理,并在2018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6日期間,擔任興銀大健康靈活配置型基金的基金經理。
值得一提的是,樂琪在公募時也曾發生“老鼠倉”行為。
具體來看,上海證監局2021年12月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3年7月4日至2016年4月29日期間內,樂某先后擔任公募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管理的中國優勢、成長先鋒、雙核平衡、上投中小盤、健康品質生活等五只公募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享有基金交易查詢權限),成長動力、中國優勢、健康品質生活等三只公募基金的基金經理(享有基金交易查詢、決策權限)。
此外,還間斷性受托承擔成長先鋒等十三只公募基金的基金備份授權交易(僅按基金經理或投資經理指示下單)或基金備份授權交易(視同基金經理或投資經理所有權限)相關職責。樂某因上述任職知悉基金相關未公開信息。
上述任職期間內,樂某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基金相關未公開信息,實際控制使用王某證券賬戶(包括普通證券賬戶及融資融券證券賬戶),與其任職的成長動力、中國優勢、健康品質生活、成長先鋒、上投中小盤等公募基金發生趨同交易,趨同交易金額合計5481.98萬元,趨同獲利金額合計約165萬元。
可以看出,這則決定書上的相關信息,與樂琪的任職信息也都完全匹配。
彼時,監管對樂某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65萬元,并處以165萬元罰款。
但顯然,這并未引起樂某的足夠重視,反而到私募后,繼續“老鼠倉”的行為。而針對在私募期間的違規行為,監管開出的罰單為:對樂某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30萬元,并處以30萬元罰款。
另外,記者從相關備案信息注意到,樂琪曾擔任投資經理的貝溢樂享一號私募投資基金,顯示為已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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