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5-31 08:51:24
每經AI快訊,據財政部網站消息,5月30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關于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第二批)關稅減讓的公告,臺灣地區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采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規定。2023年12月21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9號,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但臺灣地區仍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規定和程序決定進一步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自2024年6月15日起,對原產于臺灣地區的潤滑油基礎油等134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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