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6-13 17:41:00
維維股份(SZ600300)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枝江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轉發的國家稅務總局枝江市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分局《稅務事項通知書(核定應納稅額通知)》,截至2024年6月4日,枝江酒業未按規定的申報期限對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消費稅進行納稅申報,國家稅務總局枝江市稅務局開發區稅務分局根據調查核實結果,核定枝江酒業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應納稅費共計8500.2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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