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0-10 17:26:53
每經編輯 張錦河
據央視新聞,2024年10月10日,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人民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范一飛受賄一案,對被告人范一飛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1993年至2022年,被告人范一飛利用擔任原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計財部經理、總經理助理、資金計劃部副主任,中國建設銀行資金計劃部副主任、財務會計部總經理、計劃財務部總經理、行長助理、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上海銀行董事長,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86億余元。
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范一飛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范一飛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同時,根據范一飛犯罪的事實和情節,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范一飛,男,1964年出生,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國際經濟碩士。
據中國新聞周刊,范一飛的履歷分為兩個階段,分別是建行和央行。1982年7月,未滿18周歲的范一飛到建行江蘇省分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工作,金融系統生涯由此起步。
他歷任建行財務會計部總經理、計劃財務部總經理、行長助理等職,2005年(時年未到41周歲)任建行副行長,2010年轉任中國投資公司副總經理,后兼任上海銀行董事長。
從進入建行到以建行副行長身份轉崗,范一飛在建行工作時間超過27年。2015年1月,他出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同年2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并成為當時央行領導班子中最年輕的成員。在央行工作期間,范一飛主要分管支付、金融科技等領域,其公開講話內容,曾涉及數字人民幣、支付監管、金融科技等話題。
據央視新聞1月9日報道,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綜合頻道9日播出年度反腐大片《持續發力縱深推進》第四集《一體推進“三不腐”》。
范一飛,中國人民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2022年11月落馬,成為黨的二十大之后被查處的“首虎”。
調查發現,范一飛暗度陳倉的斂財通道,主要是經由弟弟范侃經營的一家投資公司。
一個典型例子,就是范一飛幫助一個叫劉琦的商人,承接了一個手機銀行相關項目,與此同步,范一飛弟弟的公司就和劉琦的公司簽訂“協議”,名義上是收購劉琦公司部分股權,實際上范侃一分錢都沒出,就是白收劉琦給的干股。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涉案商人 劉琦:送公司的股權,都是沖著他(范一飛)去的,他的權力在他權力范圍領域里面的確是很大,能辦成很多事情。
反腐敗高壓態勢下,受賄渠道在隱形變異,商人圍獵手段也在隱形變異。劉琦就是個極具代表性的例子,除了范一飛,他還拉攏腐蝕了多名金融系統領導干部。他認為當下如果赤裸裸地一事一結容易暴露,也容易把人嚇跑,要轉而感情投資、長線投資,讓對方不覺危險,而是感到快樂。
涉案商人 劉琦:交往的過程中能夠獲得快樂,我認為維持(關系)主要是靠這個。那一定是知道他有什么樣的愛好,比如說吃、穿、運動,我會迎合他的喜好來跟他一塊做這個事。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范一飛在和劉琦交往中的確覺得很快樂。他尤其愛好音樂,劉琦就送上高級音響,還經常請他去聽音樂會,陪他一起欣賞音樂。范一飛喜歡高爾夫、羽毛球、乒乓球,劉琦就常約他一起打球。知道范一飛愛吃什么,對什么話題感興趣,劉琦就針對性陪吃陪聊。逐漸地,由此走進了范一飛的朋友圈、生活圈。范一飛生病住院,劉琦甚至每天貼身陪護,連范一飛的秘書都嘆為觀止。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年6月9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人民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范一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范一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旅游、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違規參加公款宴請、收受禮品禮金、出入私人會所;在職務安排、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為官不廉,縱容親屬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搞權色交易;違規干預、插手執法活動;道德敗壞,家風不正;毫無紀法底線,膽大妄為,“靠金融吃金融”、“以錢生錢”,長期以“投資”為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范一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范一飛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央視新聞、中國新聞周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