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1-08 16:54:46
每經編輯 張錦河
11月8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
據新華社,記者從8日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獲悉,這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的決議》。議案提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壓實地方主體責任的基礎上,建議增加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許宏才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議案提出,為便于操作、盡早發揮政策效用,新增債務限額全部安排為專項債務限額,一次報批,分三年實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將由29.52萬億元增加到35.52萬億元。
許宏才表示,議案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國務院財政部門將按程序盡早下達分地區限額,地方政府將依法做好債券置換工作,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將依法做好監督工作。
圖片來源:中國人大網
據中國人大網,發布會上,財政部部長藍佛安表示,安排6萬億元債務限額置換地方政府存量隱性債務,是黨中央統籌考慮國際國內發展環境、確保經濟財政平穩運行,以及地方政府化債實際等多種因素,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今年一系列增量政策的“重頭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今天正式向社會公布。這6萬億元債務限額,分三年安排,2024—2026年每年2萬億元,支持地方用于置換各類隱性債務。
這些年,在各地各部門協同努力下,我國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規模不斷減少。2023年末,經過逐個項目甄別、逐級審核上報,全國隱性債務余額為14.3萬億元。今年以來,受外部環境變化和內需不足等因素影響,經濟運行出現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稅收收入不及預期,土地出讓收入大幅下降,各地隱性債務化解的難度加大。
針對上述情況,從2024年開始,連續五年每年從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安排8000億元,補充政府性基金財力,專門用于化債,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再加上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同時也明確,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戶區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仍按原合同償還。上述三項政策協同發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從14.3萬億元大幅降至2.3萬億元,平均每年消化額從2.86萬億元減為4600億元,不到原來的六分之一,化債壓力大大減輕。我們估算了一下,地方依靠自身努力化解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甚至有些地方是比較輕松的。
總的看,我們推出的是一攬子、綜合性、靶向準的化債組合拳,作用直接、力度大。
藍佛安表示,當前一些地方隱性債務規模大、利息負擔重,不僅存在“爆雷”風險,也消耗了地方可用財力。在這種情況下,實施這樣一次大規模置換措施,意味著我們化債工作思路作了根本轉變:一是從過去的應急處置向現在的主動化解轉變,二是從點狀式排雷向整體性除險轉變,三是從隱性債、法定債“雙軌”管理向全部債務規范透明管理轉變,四是從側重于防風險向防風險、促發展并重轉變。從政策效應看,能夠發揮“一石二鳥”作用。
一方面,解決地方“燃眉之急”,緩釋地方當期化債壓力、減少利息支出。這次置換,近三年密集安排8.4萬億元,顯著降低了近幾年地方需消化的隱性債務規模,讓地方卸下包袱、輕裝上陣。同時,由于法定債務利率大大低于隱性債務利率,置換后將大幅節約地方利息支出。我們估算,五年累計可節約6000億元左右。
另一方面,幫助地方暢通資金鏈條,增強發展動能。通過實施置換政策:一是將原本用來化債的資源騰出來,用于促進發展、改善民生。二是將原本受制于化債壓力的政策空間騰出來,可以更大力度支持投資和消費、科技創新等,促進經濟平穩增長和結構調整。三是將原本用于化債化險的時間精力騰出來,更多投入到謀劃和推動高質量發展中去。同時,還可以改善金融資產質量,增強信貸投放能力,利好實體經濟。
藍佛安稱,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在解決存量債務風險的同時,必須堅決遏制新增隱性債務。財政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持續保持“零容忍”的高壓監管態勢,對新增隱性債務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主要從三個方面發力。
一是監測口徑更全。財政部正會同有關部門健全信息共享和監管協同機制,全口徑監測地方政府承擔償還責任的債務情況,動態分析、及時預警、防范風險。關于融資平臺經營性債務,按照有關要求,金融管理部門已經研究制定了金融支持地方債務化解的政策舉措,我們將積極配合抓好現有金融支持政策落實。
二是預算約束更強。將不新增隱性債務作為“鐵的紀律”,持續加強預算管理,督促地方依法合規建設政府投資項目;對未納入預算安排的政府支出事項和投資項目,一律不得實施,堅決堵住地方違法違規舉債的途徑。
三是監管問責更嚴。強化收集新增隱性債務線索,及時掌握違規舉債新手段、新變種,推動監管從事后“救火補漏”向事前“防患于未然”延伸。嚴格落實地方政府違規舉債問責制。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新華社、中國人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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