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2-15 22:18:06
每經特約評論員 鄧潔琳
年關將至,上市公司新一輪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工作啟動在即。11月,三大交易所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征求意見稿)》,其中一個重大工作內容便是提出了“雙重重要性”的識別、分析和披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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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理念的深入,影響重要性和財務重要性也越來越凸顯。本文結合兩大重要性的發展、一攬子配套制度,以及歐盟《可持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和我國三大交易所《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征求意見稿)》中對“雙重重要性”的關注,試圖厘清在可持續發展報告(或ESG報告)編制過程中的“因為-所以”。
“雙重重要性”的“因為-所以”
依照歐盟《可持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和我國三大交易所《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征求意見稿)》,“雙重重要性”的議題識別、分析是披露工作的開端,報告中所需包含的管理框架、制度文件、年度行動、未來規劃、不披露就解釋等內容,均需圍繞重要性議題展開。
所謂“雙重重要性(Double Materiality)”,一是影響重要性(Impact Materiality),二是財務重要性(Financial Materiality)。影響重要性是指企業在相應議題的表現是否會對經濟、社會和環境實際或者潛在產生重大影響。財務重要性是指,議題是否預期在短期、中期和長期內對公司商業模式、業務運營、發展戰略、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融資方式及成本等產生重大影響。
“雙重重要性”的識別、分析、管理和響應等一系列行動,可幫助企業在當前國際關系、氣候變化、自然資源、社會和技術變遷等風險中更好地看清自己所處的位置、競爭力,以及和周邊的互動關系、未來的風險和機遇等。
在本次清晰且有力的編制文件出臺之前,國內外諸多企業在可持續發展(ESG/社會責任/影響力等)報告中,主要參考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實質性議題2021(GRI-3)》,并呈現為實質性議題矩陣,但在實際披露中存在良莠不齊的情況。
一是實質性議題僅作為報告中一個獨立板塊,未強調與報告其他部分的支持和響應;二是存在各家X/Y軸的指標和分析未統一;三是數據收集和分析過程不透明,無明確盡職調查和提供支持性證據要求;四是實質性議題未響應報告內容,甚至和報告內容無關等。
因此,歐盟和我國三大交易所發布的文件均將“雙重重要性”議題識別作為報告編制的第一步。這是為了有效提升企業真實意義上對可持續風險、機遇的識別和分析,企業可根據自身現況實現優先級的確立和響應,而非“標準制式”的形式披露。
從“單一重要性”到“雙重重要性”
在當前國內外主流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標準中,部分標準強調單一的“影響”或“財務”重要性,而另一些則強調“雙重重要性”。
具體來看,影響重要性最早由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提出,在傳統年度財務報告之外,首次將非財務要素“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呈現出來,強調企業經營和上下游環節對經濟、社會、環境層面的正負面影響,為企業單一追求財務表現提供了“多元化資源”概念下的全競爭力分析思路。
財務重要性是在企業經營績效的背景下建立起來的,它基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和“與財務相關的氣候信息披露(TCFD)”等框架的探索,從傳統金融和投資運作的角度出發,已經達成了全球廣泛的共識。
雙重重要性(影響重要性+財務重要性)由歐盟于2019年首次提出,強調環境、社會等影響重要性與財務不是獨立更不是對立,而是充分關聯并互為影響,更適用于在真實市場競爭下企業對可持續發展的理解和深入探索。
依據歐盟《可持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中的描述,可持續發展報告中提出的雙重重要性分析,討論的是“并集(紅線輪廓范圍內)”而非“交集”。其要求披露企業需在識別的長議題清單中確認優先級管理。
我國三大交易所在11月發布的編制指南中,對雙重重要性的關注范圍是“兼具財務和影響重要性的交集部分(即中間色塊部分)”。相較歐盟要求而言,三大交易所要求識別的重要性議題清單更短,更直接指向更高優先級管理議題。
值得注意的是,在重點關注交集議題時,需留意雙重重要性議題識別過程材料/證據的保留。一是在ESRS的管理要求下,已提出所有的重要性議題識別均需有過程證據、影響分析的科學依據;國內有提及但未明確過程性證據的披露/提交/審查,但企業有意識地提前完備“過程管理”,可提高未來長期工作的效率和延續性。二是防止對非交集部分影響/財務重要性議題的遺漏,逐步實現全面的納入可持續議題的引入管理。
另外需要指出,年度財務報告更像是企業年度成果的快照或年度體檢,它主要體現為“現在完成時”的描述和風險提示,展現的是一個已經形成的靜止狀態;財務重要性的披露,則更體現為“一般現在時”和“未來時”,偏向于站在現在看未來,是更為全面的分析和展示。
“雙重重要性”關注五大關鍵詞
當前,根據歐盟ESRS或我國A股三大交易所發布的報告編制文件,均分為明確的四步驟、呈現形式,并配以明確的指引和描述性內容。但在具體實操上仍保留了諸多空白區,有待各公司在開展雙重重要性識別、評估和披露過程中多方探索。
對于“雙重重要性”的分析,筆者有三個方面的建議。
一是雙重重要性的議題梳理應從多到少,從識別出長清單議題,經過重大性分析后形成具有優先排序管理、行動或有所回應的議題清單。我國三大交易所的文件中更強調對21個關鍵議題的討論,但未詳細展開二級和三級議題的內容,這可能導致部分企業在實際操作中面臨議題選擇的有限性和如何體現行業特色的困惑。歐盟ESRS在文件中因更顯著體現了對二級、三級和行業特性和國際披露框架的指示性關注,或可給我國企業在首次探索雙重重要性披露時一些補充參考。
二是對于雙重重要性議題的全面識別、與利益相關方的直接溝通,以及后續的分析和影響評估,建議將盡職調查作為貫穿整個工作程序的核心。依照過往實質性議題分析工作經驗,多數企業或已形成通過問卷、電話等遠程/間接形式收集信息,但若要在影響重要性的基礎上彰顯財務重要性的提升,那么,以盡職調查為核心進行信息獲取、真實意見收集和信息驗證,將逐漸凸顯重要性。
三是企業在開展雙重重要性“識別—分析”披露和管理時,或可關注五個關鍵詞(4W1H)。一是“WHEN”,即企業應在什么時候開始雙重重要性識別。二是“WHERE”,即從什么ESG主題開始。三是“WHOM”,即如何識別利益相關方。四是“HOW”,即如何將披露要求轉化為實際的評分機制。五是WHAT,即怎么理解和管理重要性矩陣。
(作者鄧潔琳系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研究員,長三角綠色價值投資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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