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4-05-09 08:38:19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備受關注的IPO配套規則公布在即,IPO正式啟動的條件即將具備。投行人士透露,已有多家公司遞交發行方案,預計監管部門將在本月中下旬按照滬深均衡的原則正式批復發行批文,首批獲得批文的公司預計達十多家。
發行批文料滬深均衡分配
根據新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在核準發行前,發行人及保薦機構應及時報送發行承銷方案。在封卷并履行內部程序后,將進行發行批文的下發工作。近日不少已過會但未獲批文的企業準備進入封卷階段,有關部門正敦促盡快封卷。業內人士透露,多家保薦機構已向證監會報送發行方案,而按照以往規則安排,報送發行方案意味著會后事項順利推進,離獲得批文僅有一步之遙。不過,由于目前正值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時間窗口,這批企業正式獲得批文還需等待IPO配套規則發布齊全。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發行批文的下發有望按照滬深均衡的原則進行分配,但目前滬市的儲備項目數量有限,批文正式下發還需稍作等待。對于發行批文下發的具體時點,業內人士預計,下周和下下周將是敏感的時間窗口,關鍵取決于滬市的儲備企業家數能否滿足滬深均衡的條件。
即將發布的IPO配套規則內容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管理業務規范、自主配售細則和網下投資者備案管理細則等。承銷商不得預測每股的估值區間或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承銷商對網下投資者是否符合條件有進行核查的責任,在招股書刊登前不得披露投價報告內容。配套規則將對網下投資者進行分類,同類投資者配售比例相同,公募、社保、年金、保險機構等配售比例不得低于其他投資者。
IPO排隊企業或迎新丁
除過會企業何時開始獲得發行批文外,IPO申報窗口何時打開是市場關注的另一個話題。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4月曾表示,IPO申報窗口并未關閉。一位投行人士透露,此前曾向監管部門遞交新的企業首發申請,但監管部門人士建議,目前排隊企業較多,上市等待時間較長,可能導致發行人的成本提高。該投行人士稱,考慮到這一因素可能會對客戶日常運營帶來不必要的負面影響,建議部分客戶去新三板掛牌或海外上市,于是沒有再堅持遞交首發申請材料。目前IPO申報窗口并未真正打開,但這可能很快就將會發生改變,一些新面孔不久之后就可能出現在IPO排隊企業名單中。
業內人士認為,IPO暫停并非市場的常態,這不利于市場發揮正常的融資功能。預計未來IPO啟動將同步進行市場化改革和制度設計的完善,改革的節奏將與市場的承受力相適應,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杜絕惡意圈錢和欺詐發行,形成更完善的新股定價機制,促進市場主體在實踐中走向成熟。(中國證券報)
IPO注冊制明年底前正式實施將實行三步走
昨日傍晚,《投資快報》記者還從接近管理部門的消息靈通人士處獨家獲悉,IPO改革新規已基本塵埃落定,IPO注冊制將通過三步曲最終實現,第一步,2014年內推出注冊制改革方案;第二步,2015年5-6月修改后的新《證券法》面世;第三步,2015年末前正式推行注冊制。
改革新規的主要內容包括:發審委不再對公司持續盈利能力作判斷,并取消原發行市盈率超過行業平均25%的限制,尤其創業板放寬財務準入指標,取消持續增長要求。主要內容集中在法律合規、資料真實性、會計準則、資料是否完整及時進行考察。強化預披露制度,目前已上報材料的公司約670家,媒體報道的只是企業預披露,以后要做到企業上報材料即時披露,并非通過發審會。以后擬上市公司的預披露將在上交材料后立即向社會公布。
新規中還明確:過會后立即給批文,批文有效期從6個月拓展為12個月;鼓勵在申報企業以股債結合方式融資,優先股將成為重要融資方式;老股轉讓放寬,老股比例不得超過新股即不得超過50%,必須先找到買老股的投資者,后者必須承諾限售12個月;網下發行投資者必須持有不少于1000萬元市值的非限售股份。
關于股東鎖定期和減持,新規也有調整,規定若新股發行后20個交易日連續低于發行價,股東鎖定期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鎖定期滿后2年內減持,其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持股5%以上減持,提前3個交易日公告。
明確2015年5~6月新證券法面世,2015年末前推行注冊制(與之前1年半至2年對應)
投資對投資者賠償機制也有了進一步的明確規定,若發行人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需回購全部新股,且控股股東購回已轉讓原限售股。
消息人士還透露,由于目前積壓材料較多,有關部門將不收新的申請材料,預計1個月內完成積壓的材料進行預披露。預計1年半到2年內新的申請材料無法獲得通過,建議境外上市或新三板上市途徑。監管部門嚴格執行了發審會前抽查,目前設定抽查比例5%,執行后已經約200家公司撤銷材料。抽查了40家,2家嚴重造假,10家注水嚴重。(投資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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