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1-22 17:28:15
財政部: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
每經記者 王小璟 每經實習編輯 易啟江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1月22日,為進一步推動債券市場對外開放,財政部發布《關于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 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決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
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債券利息。
據了解,8月30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時就曾表示,為推動更高水平對外開放,鼓勵和吸引境外資本參與國內經濟發展,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政策期限暫定3年,完善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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